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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呈缴
征集公告
国家标准馆
关于征集标准化相关藏品及信息线索的公告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

国家标准馆作为集标准文献馆、标准档案馆、标准博物馆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机构,致力于收藏、研究并展示能够充分反映我国标准化发展历程、各领域标准化成就以及标准化文化内涵的代表性资料与物证。

为进一步充实馆藏资源,丰富藏品类型与形态,系统梳理我国标准化发展的历史脉络,生动讲好标准故事、精心培育标准文化,充分发挥标准文物在史料研究、社会教育以及经验借鉴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实现以物证史的目标,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标准化相关藏品及信息线索。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标准化相关藏品

藏品不限地域、年代和行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古代或近代能够展现标准化原理、方法、作用的实物,如陶范、计量器具、劳动工具、标准化书籍等;
  • 具有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标准化资料、物质等,如标准文本、论文论著、文件、手稿图纸、录音录像资料、实验仪器、标准样品等;
  • 反映和记录不同历史时期中国标准化重要事件的实物、图片、影像等;
  • 反映和记录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区、行业、领域标准化发展成就的实物、图片、影像等。

(二)信息线索

信息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历史时期能够展现标准化原理、方法、作用的实物、著作、图片、影像等。

二、征集方式

(一)藏品征集

  • 捐赠。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将藏品无偿捐赠给国家标准馆。国家标准馆在接受馈赠之后,为捐赠人颁发荣誉证书或收藏证书,在展出时标明捐赠人姓名,并根据捐赠人意愿公开个人有关信息。
  • 代管代展。对无意捐赠,但有意展示的收藏者,国家标准馆可代管代展,签订保管协议,设定保管期限,所有权不变。
  • 复制仿制。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己保存原件的,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
  • 收购。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对收藏机构和个人收藏的藏品予以收购。

三、有关要求

  • 通过捐赠或征购的藏品需由藏品持有人提交征集藏品信息表。
  • 藏品和信息线索征集工作长期进行(见附件2)

四、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国家标准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王静雅 010-58811333 wangjingya@cnis.ac.cn
王 霞 010-58811393 wangxia@cni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