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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CPCIF 013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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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过氧化物副产氯化钠
发布日期: 2021-10-20
实施日期: 2022-01-2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有机过氧化物副产氯化钠(以下简称“氯化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有机酸酰氯、过氧化氢或烃基氢过氧化物、氢氧化钠为主要原料生产有机过氧化物产生的母液经提纯、蒸发浓缩制得的氯化钠的质量控制。氯化钠主要应用于印染、制革、陶瓷玻璃、工业用软水等工业行业; 主要技术内容:项    目 要    求氯化钠含量,w/% ≥99.1水不溶物,w/% ≤0.05钙镁离子总量,w/% ≤0.1水分,w/% ≤0.3总有机碳(以C计)/(mg/kg) ≤1500
分类信息
发布单位或类别: 中国-团体标准
CCS分类: G化工
ICS分类: 71.060.50无机化学 - 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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