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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有害生物防制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
2024-07-22
实施日期:
2024-08-10
主要技术内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害生物防制工作中建筑场所与布局、设施设备、废弃物管理以及防制的基本要求、过程要求、制度管理、文件记录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餐饮行业服务场所有害生物的防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第12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GB 316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T/CCA 004.2—2018 餐饮业就餐区和后厨环境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术语与定义3.1 有害生物在一定条件下,对人类的生活、生产、生存环境产生危害的生物。3.2 食品处理区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用具(包括餐饮具、容器、工具等)等的区域。根据清洁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3.3 就餐区指供消费者就餐的区域。3.4 清洁操作区指为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清洁程度要求较高的加工制作区域,包括专间、专用操作区。3.5 分隔指通过设置物理阻断如墙壁、屏障、遮罩等方式进行隔离。4 建筑场所与布局4.1 基本要求4.1.1餐饮服务场所周围不应有可导致虫害大量孳生的场所,难以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4.1.2建筑结构应采用适当的耐用材料建造,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清洁或消毒,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等建筑围护结构的设置应能避免有害生物侵入和栖息。4.1.3天花板的涂覆或装修材料无毒、无异味、防霉、不易脱落、不吸水、易清洁。天花板无裂缝、无破损,无霉斑、无灰尘积聚、无有害生物隐匿。4.2 食品处理区4.2.1食品处理区墙壁的涂覆或铺设材料无毒、无异味、防霉、不易脱落、不透水。墙壁平滑、无裂缝、无破损,无霉斑、无积垢。4.2.2食品处理区的门、窗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采取有效措施(如安装空气幕、防蝇帘、防虫纱窗、防鼠板等),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4.2.3食品处理区地面的铺设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透水、耐腐蚀。地面平整、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积垢。4.2.4清洁操作区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4.3 就餐区4.3.1就餐区不宜铺设地毯。如铺设地毯,应定期清洁,保持卫生。4.3.2存放酒水、饮料及其他常用物品的工作台经常打扫清洁,使存放物品及用具保持清洁卫生,并防止蟑螂等病媒生物污染食品。5 设施设备5.1排水沟出口设有符合7.2.3条款要求的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5.2各类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如不锈钢、陶瓷等)制成,不易积垢,易于清洁,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5.3洗手设施的排水设有防止逆流、有害生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5.4卫生间设置独立的排风装置;与外界直接相通的窗户设有易拆洗、不易生锈的防蝇纱网;墙壁、地面等的材料不吸水、不易积垢、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洁。5.5与外界直接相通的排气口设有易清洗、耐腐蚀并符合7.2.4条款要求的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网罩。5.6库房应设有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5.7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离墙离地,距离地面应在10cm以上,距离墙壁宜在10cm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避免有害生物藏匿。5.8贮存设备、工具、容器等应保持卫生清洁,并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6 废弃物管理6.1废弃物存放容器数量充足且防蝇、防鼠、不吸潮、不漏水。应配有盖子,防止有害生物侵入孽生、不良气味或污水溢出,防止污染食品、水源、地面、食品接触面(包括接触食品的工作台面、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废弃物存放容器的内壁光滑,易于清洁。6.2加工场所外设置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结构应密闭,能防止害虫进入、孳生,不污染周边环境。6.3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日产日清,不得溢出存放容器。餐厨废弃物的存放容器应及时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6.4根据厨余垃圾产生情况,与垃圾承运单位合理确定清运时间,严禁厨余垃圾过夜存放。7 防制工作7.1基本要求7.1.1有害生物防制应遵循物理防治(粘鼠板、灭蝇灯等)优先,化学防治(滞留喷洒等)有条件使用的原则,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7.1.2餐饮服务场所的墙壁、地板无缝隙,天花板修葺完整。所有管道(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空调等)与外界或天花板连接处应封闭,所有管、线穿越而产生的孔洞,选用水泥、不锈钢隔板、钢丝封堵材料、防火泥等封堵,孔洞填充牢固,无缝隙。使用水封式地漏。7.1.3所有线槽、配电箱(柜)封闭良好。7.1.4人员、货物进出通道应设有防鼠板,门的缝隙应小于6mm。7.1.5定期开展灭鼠灭蟑工作。7.2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7.2.1灭蝇灯7.2.1.1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使用电击式灭蝇灯的,灭蝇灯不得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防止电击后的虫害碎屑污染食品。7.2.1.2应根据餐饮服务场所的布局、面积及灭蝇灯使用技术要求,确定灭蝇灯的安装位置和数量。7.2.2鼠类诱捕设施7.2.2.1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装置,不得使用杀鼠剂。7.2.2.2餐饮服务场所外可使用抗干预型鼠饵站,鼠饵站和鼠饵必须固定安装。7.2.3排水管道出水口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宜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10mm。7.2.4通风口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7.2.5防蝇帘及风幕机7.2.5.1使用防蝇胶帘的,防蝇胶帘应覆盖整个门框,底部离地距离小于2cm,相邻胶帘条的重叠部分不少于2cm。7.2.5.2使用风幕机的,风幕应完整覆盖出入通道。7.3防制过程要求7.3.1收取货物时,应检查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如鼠粪、鼠咬痕等鼠迹,蟑尸、蟑粪、卵鞘等蟑迹),防止有害生物入侵。7.3.2定期检查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发现有害生物,应尽快将其杀灭,并查找和消除其来源途径。7.3.3防制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受到污染。食品容器、工具、设备不慎污染时,应彻底清洁,消除污染。7.4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管理7.4.1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选择7.4.1.1选择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应标签信息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并在有效期内。不得将不同的卫生杀虫剂制剂混配。7.4.1.2鼓励使用低毒或微毒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7.4.2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使用要求7.4.2.1使用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7.4.2.2应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选择适宜的种类和剂型,并严格根据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使用剂量和位置,设置警示标识。7.4.3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存放要求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区存放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应设置单独、固定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存放场所,存放场所具备防火防盗通风条件,由专人负责。贮存设施应有醒目标识,并应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分开存放或者分隔放置。8 防制工作管理8.1建立有害生物防制制度。将有害生物防制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重要内容,列入《风险管控清单》的检查事项。定期修订完善有害生物防制制度,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督促其落实。8.2全流程闭环检视。餐饮单位各功能间(区)负责人每日在食品原料进出库、粗加工、烹饪、备餐、售饭等环节进行全流程检视,查看有无有害生物痕迹;每日开工前查看前一日毕餐后至当日开工前时段内的后厨监控视频,发现鼠类活动,及时杀灭,做好记录。8.3强化“技防”。鼓励引进有资质和专业化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有害生物消杀。倡导对食品处理区关键部位安装智能摄像头,运用“AI识别”技术实时预警,形成有害生物风险自动闭环管理。8.4场所清洁8.4.1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无霉斑、无灰尘。8.4.2定期清洁就餐区的空调、排风扇、地毯等设施或物品,保持空调、排风扇洁净,地毯无污渍。8.4.3定时清洁卫生间的设施、设备,并做好记录和展示。8.4.4保持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便池内外无污物、无积垢、冲水良好,卫生纸充足。9 文件和记录9.1记录内容9.1.1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标准要求,结合经营实际,如实记录定期除虫灭害、卫生 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使用等。9.1.2制定各项记录表格,表格的项目齐全,可操作。填写的表格清晰完整,由执行操作人员和内部检查人员签字。9.1.3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执行操作人员按要求填写记录表格,定期检查记录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周检查记录表格,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整改措施。9.2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法律法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的,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9.3文件管理宜制定文件管理要求,对文件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鼓励采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进行记录和文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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