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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生态大米
发布日期: 2024-09-09
实施日期: 2024-09-09
范围:本文件界定了泗洪生态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原料选择、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保质期及生产档案等。 本文件适用以泗洪县区域种植的粳稻谷、籼稻谷为原料,经清理、碾磨等加工而成的大米,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批准保护的食用商品大米; 主要技术内容:“泗洪生态大米”是指以泗洪区域内采用生态种植方式生产的稻谷为原料加工的大米。“泗洪生态大米”原料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大米加工过程中上不添加任何人工添加剂,以保持谷物的原有颜色、营养和口感。制定《泗洪生态大米》团体标准为了提高“泗洪生态大米”的产品质量,凸显“泗洪生态大米”品牌优势,推动“泗洪生态大米”高质量发展。本文件根据“泗洪生态大米”产品特点,重点体现了:注重绿色生态的全程质量管控、强调优异的产品品质,定位于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高端生态大米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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