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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NFPIA 30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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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醛人造板及其制品
发布日期:
2018-05-01
实施日期:
2018-08-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醛人造板及其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监督、记录保持、标识、包装、贮存及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无醛人造板及其制品;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包括8部分。1. 本标准第1部分规定了标准应用范围。主要对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进行限量。2.本标准第2部分规定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包含了10个引用标准,重点参考了各相关产品的抽样方案,并依据GB/T 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对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测试。3.本标准第3部分规定了各种术语及其定义,其中列举了标准中所涉及的名词和专有术语。4.本标准第4部分规定了无醛人造板及其制品的要求。分为甲醛、VOC、重金属等项目,其中对人造板基材要求材料无醛添加,且甲醛释放量符合指标要求(≤0.03mg/100g);对人造板制品的VOC挥发进行了限定;对色漆饰面人造板产品的重金属含量进行了要求,可以引领行业发展方向。5.本标准第5部分规定了无醛人造板及其制品的测试方法。这部分内容以现行的国家标准GB/T 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为依据,采用1m3气候箱法进行验证测试,同时考虑到产品生产过程中无醛添加,允许生产工厂不对产品的甲醛释放量进行日常质量控制测试,适用时,可以采用准GB/T 17657-2013中规定的其它方法进行测试。6. 本标准第6部分规定了检验规则。依据现行产品标准中对产品的抽样规则进行了描述和引用,此外,对重复试验进行了明确规定,内容与人造板及其制品行业相关标准保持一致。7. 本标准第7部分对无醛人造板及其制品的标识、包装、贮存及运输进行了要求,内容与人造板及其制品行业相关标准保持一致。8.本标准第8部分赋予国家政府机构和林产工业协会对对采用本团体标准的企业进行监督的权利,并对人造板生产企业的记录保持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以此保障相关标识和声明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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