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馆藏资源 舆情信息 标准服务 科研活动 关于我们
现行 T/ARAA 008-2023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购买正版
预包装阿克苏苹果包装与标识规范
发布日期: 2023-09-25
实施日期: 2023-09-25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预包装阿克苏苹果包装与标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包装要求、标识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阿克苏苹果。 本文件不适用于散装阿克苏苹果标识; 主要技术内容:4 包装要求包装材料预包装阿克苏苹果的包装物材料可为纸、苯板、塑料等,包装物包括纸箱、苯板箱等外包装及包装纸、网套、塑料袋、纸插板、“S”板、纸托盘、泡沫托盘等内包装。包装质量要求包装物所用材料应洁净、无毒、无害和避免对水果造成损伤。允许使用纸,印记等提供贸易规格信息的材料,印刷和标记使用的油墨和胶水应无毒、无害。粘贴在单个苹果上的标签,应保证去除时既不会留下胶水痕迹,也不会导致果皮缺陷。每个包装的内容物的规格、品种等信息应与外包装标识一致。包装内不得有肉眼可见异物。所有包装物料均应选择可降解或可回收材质。出口纸箱应按SN/T 0262检验合格;内销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包装纸箱还应符合以下规定:印刷图案文字不得有误差,商标印制应符合NY/T 1778有关规定,彩面印刷完毕;存放24 h后上光涂油,增强箱体、防水、防晒能力;纸箱需留有透气孔,透气孔不宜超过5 cm。包装环境及卫生要求包装存放场所应设置冷库。包装场地应清洁干燥、防雨、防晒。包装场所应无毒无害,无放射性等有害气体,远离及隔离火源、火种。5 标识要求基本要求苹果标签不得与包装纸箱分开。苹果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保证消费者购买和食用时醒目,易于辨认和识读。包装贮运图示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计量单位必须以国家法定单位为准,如质量单位:g或克,kg或千克。出口苹果应按合同或SN/T 0262规定,标明外文标注。应在包装主视图的左上角或右上角标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阿克苏苹果地理标志商标。应在包装侧面下方标注销售会员编码和印制会员编码。在国家地理标志阿克苏苹果保护区域内采购的苹果才能印刷“阿克苏苹果”字样标识,对盛装不属于该区域的果品,包装不得印制“阿克苏苹果”字样标识。应标注内容5.2.1 品种应标注水果品种为红富士苹果。5.2.2 水果名称水果名称应满足以下内容:a)应在标签的明显位置标明水果名称为“阿克苏苹果”;b)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同一版面相邻处标明“阿克苏苹果”的水果名称,地理标志产品的标注应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规定;c)不应添加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如“优质××”、“极品××”等。5.2.3 质量等级阿克苏苹果包装标明应符合T/ARAA 005规定的质量等级。5.2.4 净含量应标注净重或果个数,净含量应和苹果名称在同一视野内,并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5.2.5 产品标准应标注生产者或销售者判定产品等级时所依据的合法有效的产品执行标准号。5.2.6 产地应标明产地,可详细标注到乡、镇、场。5.2.7 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应标注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5.2.8 贮藏方法应标明苹果贮藏方式。5.2.9 日期应标明苹果的采收日期和包装日期。推荐标注内容5.3.1 商标可标注经国家商标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本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商标。5.3.2 认证标志标识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并作为绿色食品销售的阿克苏苹果,其包装应符合NY/T 658的要求规定。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并作为有机产品认证销售的阿克苏苹果,其包装应符合GT/T 19630的要求规定。5.3.3 商品条码应符合GB 12904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标识的印制印制标识时按照相关规定及设计尺寸、文字大小、线条粗细、字体形状、间隔进行印刷。未经批准不得印制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商品条形码或注册商标“R”标识。包装储运标志的图案文字印刷应符合GB/T 191规定。应使用中文印制标识。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但应拼写正确,不得大于相应的汉文;可以同时使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应与汉文有严密的相应关系,且不得大于相应的汉文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