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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通用要求 服务业
发布日期: 2023-08-29
实施日期: 2023-08-3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服务业的服务要求、管理要求和可持续发展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内,“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的服务提供者的内部自我评价和外部第三方认证; 主要技术内容:“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是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文化价值、物质价值、机制价值、品牌价值等有效提炼和有机整合的区域公共品牌,旨在通过政府推动的“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简称“新品工程”)开展实施,以联盟认证形式,对符合认证标准、技术规范的地方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开展自愿性认证,形成集质量、标准、服务、信誉、效益为一体,市场和社会公认的区域公共品牌。“新疆品质”系列团体标准是根据“新品工程”要求,围绕“标准引领,以质取胜”的基本原则,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引导行业专家、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共同组织编制的一套体现绿色、健康和安全理念的技术规范文件。“新疆品质”系列团体标准作为开展“新疆品质”自愿性认证的认证依据,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为重点,通过管理过程要求和核心技术指标,推动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实现服务品质提升,提高新疆高品质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分类信息
发布单位或类别: 中国-团体标准
ICS分类: 03.080.01服务 - 服务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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