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馆藏资源 舆情信息 标准服务 科研活动 关于我们
现行 T/SDL 6-2024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购买正版
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价体系标准
发布日期: 2024-07-12
实施日期: 2024-07-12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给出了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价模型,其中,评价等级给出超大城市数字电网的等级划分,从低到高分为初始级、基础级、优化级和引领级四个等级。评价指标给出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价的主要方面,是从国家层面、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层面近133份有关文件中收集整理和提炼,后续一些创新型提出的指标也是征求部门和专家意见后完善提出。按照有据可依、表征性强、指标可比、数据可得的要求,涵盖生产运营智慧化、城市赋能敏捷化、全域设备数字化、安全防控立体化、生态共创协同化5个一级评价指标及其对应的15个二级评价指标和44个三级评价指标。基于上述模型,标准提出超大城市数字电网评级采取关键指标项评价和综合得分(D)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给出了具体的指标计算方式、达标值、阈值、权重等评价要素。其中,计算赋分类指标的最大最小阈值确定是基于多方面考量,以确保指标的科学性和实用性。首先,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定指标的合理范围。其次,结合超大城市数字电网实际运行情况,分析不同指标的极值分布,并考虑城市发展规划和未来电力负荷增长趋势。此外,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和专家经验,确定合理的阈值范围,确保评价指标能够及时反映超大城市数字电网建设和运行的最新情况。指标权重设置则是基于对指标重要性和可比性的考量,一级指标为平均赋权,通过对各指标重要程度进行评估,并结合指标间的可比性,将所有一级指标赋予相同的权重,可以确保每个指标在最终评价中都得到公平的考量,避免某一或某些方面的水平过大影响整体水平的衡量,从而更好地反映被评价对象的综合情况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