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软件技能人才的评价过程。本标准规定了软件技能人才评价的要求,包括通用能力要求、职业素质要求、专业技能要求、专业知识要求;规定了软件人才技能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等级;对评价机构和监督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软件人才技能的评价过程,适用于:
a) 期望建立软件人才技能评价体系的从事软件开发和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b) 受托评价软件人才技能的软件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定组织;
c) 意图评价和选择软件人才的提供者的需方;
d) 需要对软件人才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核查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产业园区等;
e) 其他需要应用的场合;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对软件技能人才的总体素质要求、职业技能要求、评估机构要求以及监督要求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为从事软件开发和服务的技能人才提供了评价的规范,也为软件企业、软件行业服务机构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等提供了评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