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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麻辣鸡
发布日期:
2020-11-15
实施日期:
2020-11-20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古蔺麻辣鸡的加工工艺、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与包装、运输与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古蔺县行政区域内古蔺麻辣鸡的质量要求;
主要技术内容:(一)标准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行政区域内古蔺麻辣鸡的质量要求。(二)术语和定义并按照标准定义结合专家意见对古蔺麻辣鸡进行定义。(三)要求1.环境规定了产地年平均气温和年平均降水量。2.原料对古蔺麻辣鸡的原料:鸡、卤料、辣椒、加工用水、食用盐、白砂糖、亚硝酸钠、食品添加剂、其他辅料和净含量等提出质量要求。(四)加工工艺从宰杀、清洗、晾干、卤水熬制、卤制、晾制、蘸水调至、分切、包装等方面进行规定。(五)加工人员管理主要从加工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管理方面进行要求。(六)质量要求1.感官要求从外观、色泽、气味、口感方面进行规定。2.理化指标从蛋白质、水分、氯化钠、亚硝酸盐、铅、无机砷、镉、总汞等方面进行数值限定。3.微生物指标从菌落总数、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方面进行数值限定。(七)试验方法规定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的试验方法。(八)检验规则对组批抽样和判定规则进行要求。(九)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规定古蔺麻辣鸡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的要求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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