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T/CI 033-2022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分享链接
购买正版
选择购买版本
本服务由中国标准服务网提供
更多
前往中国标准服务网获取更多购买信息
锌冶炼浸出渣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
2022-06-13
实施日期:
2022-06-13
主要技术内容:3.1 锌冶炼浸出渣 zinc smelting leach residue在湿法炼锌过程中,对锌焙烧矿或锌氧化矿进行低温低酸或高温高酸浸出,或对硫化锌精矿进行直接浸出,或对次氧化锌烟尘进行浸出,产生硫酸锌溶液和不溶残渣的混合物,对其进行固液分离后产生的固体残渣,即为锌冶炼浸出渣。锌冶炼浸出渣包括:湿法炼锌过程中锌焙烧矿、锌氧化矿常规浸出法产生的浸出渣、锌焙烧矿热酸浸出黄钾铁矾法产生的铁矾渣和铅银渣、锌焙烧矿热酸浸出针铁矿法产生的针铁矿渣和铅银渣、硫化锌矿常压氧浸或加压氧浸产生的硫渣和浮选尾矿渣、氧化锌浸出处理产生的氧化锌浸出渣。3.2 利用 recycling将锌冶炼浸出渣直接作为原材料,或者与其他固体废物或精矿配料后形成混合料作为原材料,提取有价元素的活动。锌冶炼浸出渣利用工艺主要包括火法回收工艺和湿法回收工艺。3.3 火法回收工艺 pyrometallurgical recovery process指利用冶金炉窑在高温条件下处理锌冶炼浸出渣,回收有价元素的处理方法。锌冶炼浸出渣火法回收工艺包括直接处理锌冶炼浸出渣的回转窑法、富氧顶吹炉法、富氧侧吹炉法、烟化炉法等,以及在铅冶炼或铅锌联合冶炼中搭配处理锌冶炼浸出渣的闪速熔炼法、三连炉法、密闭鼓风炉法等。3.4 湿法回收工艺 hydrometallurgical recovery process指利用强酸、强碱或其他溶剂的特性,将锌冶炼浸出渣中的有价元素浸出后再进行分离和回收的处理方法。3.5 处置 disposal将满足入场要求的锌冶炼浸出渣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入填埋场处置的锌冶炼浸出渣主要指以锌氧化矿为主要原料浸出产生的浸出渣。4 一般技术要求4.1锌冶炼浸出渣利用技术和处置方式的选择应考虑锌冶炼浸出渣的性质、有价元素的含量、利用和处置工艺特征以及企业所在地区的特点,利用和处置过程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要求。4.2锌冶炼浸出渣污染环境防治应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采取措施减少锌冶炼浸出渣产生量,应尽可能对本标准3.1所列所有锌冶炼浸出渣进行综合利用。仅经济价值较低的锌氧化矿浸出渣在不能利用的前提下,可进行填埋处置,其他锌冶炼浸出渣不宜填埋处置。4.3锌冶炼浸出渣利用和处置企业的环境管理台账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记录利用设施和处置场所的基本情况、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物料协同利用及辅料添加情况等日常运行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4.4锌冶炼浸出渣利用过程中废水的排放应符合GB 25466或地方污水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废气的排放应符合GB 25466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锌冶炼浸出渣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应处理后优先回用于生产,确需排放应符合GB 18598的相关要求。4.5按照GB 15562.2的有关规定,对锌冶炼浸出渣的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锌冶炼浸出渣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4.6锌冶炼浸出渣利用后的产物应根据GB34330来判断作为产品管理或作为固体废物管理。作为产品管理的应符合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应在属性鉴别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管理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
【到馆阅览须知】
国家标准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可接待到馆读者,为读者提供标准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信息咨询、信息跟踪、信息推送等服务。
1. 本馆向在国家数字标准馆网络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和预约的读者开放。
2. 请勿在非开放范围随意走动和从事与国家标准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3. 请勿携带食品、有色和含糖饮料进入阅览区域。
4. 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 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6. 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标准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不开放)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乘车线路:乘坐地铁10号线、昌平线,在西土城站下车D口出后西行150米即可到达。
服务咨询:
赵老师 电话:010-58811369 邮箱:zhaoping@cnis.ac.cn
刘老师 电话:010-58811368 邮箱:liuyzh@cni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