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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RRA 07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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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收集规范
发布日期:
2018-12-18
实施日期:
2019-01-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收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危险特性、收集过程控制、内部转运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催化剂中的催化裂化废催化剂、渣油加氢废催化剂、重整废催化剂、二甲苯异构化废催化剂、对苯二甲酸加氢精制废催化剂、乙烯氧化制环氧乙烷废催化剂的收集;
主要技术内容:技术内容1:术语和定义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的定义 solid spent petrochemical catalysts石油化工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已废弃的固体催化剂。技术内容2:收集的一般要求本部分主要对收集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风险防范、过程监督、人员培训制度、现场作业方案及应急预案的制订、包装物的选择、收集及贮存的分类、过程记录等做了一般性的要求。技术内容3:危险特性的确定参照GB 6944-2012标准中的分类,本标准范围内的废催化剂的危险类别界定为6.1类。同时自装置中卸出的渣油加氢废催化剂本身粘附的有油类物质,与空气接触后达到一定的温度可引起自燃;对苯二甲酸加氢精制废催化剂的载体为活性炭,与空气接触后达到一定的温度也可引起自燃,因此这两类废剂还同时具有自热的危险特性,危险类别为4.2类。技术内容4:收集过程控制本标准中确定的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以下简称废剂)的收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废剂从石油化工装置中卸出并集中到相应的包装容器中或运输车辆上的活动;二是将已包装或装到运输车辆上的废剂集中到废剂产生单位内部临时贮存设施的内部转运活动。同时,本标准给出了收集分类原则,对收集准备、常见及控制措施、卸剂准备、卸剂作业、采样、包装、记录等进行了规范。技术内容5:内部转运参考HJ 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结合石油化工废催化剂本身的特点,对内部转运提出了相关技术要求。技术内容6:贮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 18597-2001、HJ 2025-2012的相关要求,结合石油化工废催化剂本身的特点,对废剂的贮存提出了相关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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