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馆藏资源 舆情信息 标准服务 科研活动 关于我们
现行 DB4403/T 395-2023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购买正版
医疗废物安全收运处置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 2023-12-08
实施日期: 2024-01-01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开展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医疗废物暂时贮存、交接、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并可用于指导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企业建厂选址、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分类与处置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