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馆藏资源 舆情信息 标准服务 科研活动 关于我们
现行 T/GDFCA 078-2021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购买正版
团体标准评价实施规则
发布日期: 2021-12-15
实施日期: 2021-12-15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团体标准评价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初次评价、获证后监督、再评价、评价证书、评价标志、信息公开、评价申诉和评价记录等具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评价机构、申请单位、广东省食品流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等开展团体标准评价活动; 主要技术内容:组织实施要求本协会根据社会团体、监管部门等的需求,在相应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框架下,负责统一发布团体标准的评价依据。本协会授权符合要求的评价机构实施团体标准评价,并委托评价机构开展获证后监督。开展团体标准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必须通过本协会遴选并接受本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