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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 T/NHBX XZF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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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 烧腊、卤水作坊要求
发布日期: 2017-11-08
实施日期: 2017-12-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南海区各食品集中加工中心(以下简称“加工中心”)内从事烧腊、卤水熟肉加工的作坊(以下简称“作坊”)的资质、责任及原料、生产、卫生、设备设施、废弃物、人员管理、记录和文件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佛山市南海行政辖区内各加工中心的烧腊、卤水熟肉生产加工作坊;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在南海区各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内从事烧腊、卤水熟肉加工的作坊的资质、责任及原料、生产、卫生、设备设施、废弃物、人员管理、记录和文件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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