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T/CCFAGS 024-2021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分享链接
购买正版
选择购买版本
本服务由中国标准服务网提供
更多
前往中国标准服务网获取更多购买信息
超市食品安全自查指引
发布日期:
2021-08-31
实施日期:
2021-09-01
范围:本文件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出台的《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规定了超市等经营主体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要求,包括总体要求、自查内容与形式、自查管理等,并提供了依据《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要求的检查要点。
本文件主要适用于连锁经营超市,包括总部或者具有总部管理职能的部门,以及承担日常经营业务的超市门店。非连锁超市、便利店、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4 自查总体要求5 自查形式及内容5.1 制度自查5.2 日常自查5.3 总部自查5.4 专项自查6 自查管理6.1 制定自查计划6.2 自查频次 36.3 制定自查表6.4 自查人员要求6.5 开展自查6.6 自查判定6.7 自查报告6.8 自查整改6.9 整改报告及验证6.10 自查结果管理6.11 记录附录A 超市食品安全自查要表点及分值
【到馆阅览须知】
国家标准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可接待到馆读者,为读者提供标准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信息咨询、信息跟踪、信息推送等服务。
1. 本馆向在国家数字标准馆网络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和预约的读者开放。
2. 请勿在非开放范围随意走动和从事与国家标准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3. 请勿携带食品、有色和含糖饮料进入阅览区域。
4. 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 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6. 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标准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不开放)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乘车线路:乘坐地铁10号线、昌平线,在西土城站下车D口出后西行150米即可到达。
服务咨询:
赵老师 电话:010-58811369 邮箱:zhaoping@cnis.ac.cn
刘老师 电话:010-58811368 邮箱:liuyzh@cni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