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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HNSSTA 0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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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摩托艇旅游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 2023-02-13
实施日期: 2023-02-13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摩托艇旅游的术语和定义、服务细则、风 险管理、质量管理与投诉处理服务及准入与退出机制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三亚市管辖范围内从事任何形式的摩托 艇旅游经营活动,全国其他市县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本定义规则适用于包含但不限于用于旅游休 闲活动的水上摩托艇,即使用手把式操纵,站立或跨骑式的 在水上使用的水上动力设备等。本规范所称“体验摩托艇”,是指未取得任何 国际或国内摩托艇组织颁发的摩托艇运动驾照,在摩托艇运 动驾驶员带领下进行近海摩托艇体验活动。本规范所称“持证摩托艇”,是指取得国际或国内摩托 艇组织颁发的摩托艇运动驾照,具备自主驾驶摩托艇在近海活动的能力。本规范所称“摩托艇教练”,是指持有国际组织或国家 体育总局颁发的摩托艇项目教练员证书或联合会颁发的摩 托艇等级教练员证书的人员。本规范所称“摩托艇旅游服务从业者”,是指持有国家 体育总局颁发的摩托艇项目教练员证书或联合会颁发的摩 托艇等级教练员证书以及持有国际或国内摩托艇组织颁发 的摩托艇运动驾照,须为正式摩托艇旅游行业企业员工,拥 有保险和有效健康证,向三亚市体育旅游协会摩托艇旅游专 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摩托艇旅游专委会”) 申领《三亚市 摩托艇旅游服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由摩托艇旅游专委 会统一在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备案的摩托艇从业 人员。本规范所称“摩托艇旅游服务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拥有固定实际经营场所,已投保险,由摩托艇旅游 专委会核准,在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备案的摩托艇 旅游从业企业。本规范所称“摩托艇旅游服务场所”,是指符合本规范 的摩托艇旅游企业在三亚开展摩托艇旅游休闲活动、经营活 动的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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