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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SKBJ 0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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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印染 要求通则
发布日期: 2017-12-29
实施日期: 2018-03-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印染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的绿色印染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4  要求4.1 一般要求企业应满足但不局限于以下要求:a) 近三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b) 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且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件;c) 应满足《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工信部(2017年第37号)的要求;d) 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立相适应的管理体系;e) 应通过清洁生产审核;f)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4.2 具体要求4.2.1 节能指标印染企业节能指标包括综合能耗和新鲜水取水量。4.2.2 环保指标企业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2.3 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有效开展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等。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噪声职业接触限值。4.2.4 管理体系4.2.4.1 基本要求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GB/T 19001、GB/T 24001、HJ/T 185、GB/T 33000。4.2.4.2 引领要求a) 应按照GB/T 19580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提供实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质量奖;b) 应建立与绿色高端印染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鼓励企业主动申请并通过国际先进绿色生态认证,如:可持续纺织生产认证(STeP)、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认证(ZDHC)或Bluesign蓝标(企业)认证等;c) 应掌握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制(修)订或实施“浙江制造”标准;d) 应加大研发投入,切实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建立企业研究院或研发机构。4.2.5 产品质量要求4.2.5.1 基本要求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相关要求。4.2.5.2 引领要求应符合GB/T 18885、 GB/T 33761等标准要求,或通过Bluesign蓝标(产品)、Oeko-Tex Standard 100、“浙江制造”等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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