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馆藏资源 舆情信息 标准服务 科研活动 关于我们
现行 T/CPCIF 0282-2023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购买正版
石油和化工行业阀门供应商评价规范
发布日期: 2023-09-04
实施日期: 2023-12-04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和化工行业阀门供应商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和评价要求、评价流程和评价结果应用。 本文件适用于采购商或第三方组织对石油和化工行业阀门供应商的评价活动及阀门供应商的自我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4 评价原则4.1 全面性4.2 客观性4.3 持续性4.4 可操作性5 评价内容和评价要求5.1 评价内容对阀门供应商的评价应包括基础能力、产品与业绩、生产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社会责任、信誉八项内容。5.2 评价要求5.2.1 应根据评价内容确定相应的阀门供应商评价指标。评价指标由一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三级评价指标构成,其中:a) 阀门供应商的基础能力、产品与业绩、生产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社会责任、信誉八项内容构成一级评价指标;b) 每项一级评价指标又根据评价内容的构成要素分解形成二级评价指标或三级评价指标,见表1。5.2.2 最终评价指标确定阀门合格供应商的符合性要求。5.2.3 对阀门供应商的评价应首先评价其对符合性要求的满足程度,据此确认其对各级评价指标的满足程度,在此基础上完成对所有评价内容的评价,并保持评价的记录。5.2.4 阀门供应商的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及符合性要求见表1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