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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ZGM 00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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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火电厂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回用 膜法集成处理设备
发布日期: 2023-08-25
实施日期: 2023-09-01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回用膜法集成处理设备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分级。适用于火电厂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回用膜法集成处理设备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适用于在0-45℃环境下使用,以经过一定预处理且含盐量不超过5000 mg/L的火电厂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为原水,采用超滤+反渗透的双膜法技术进行处理回用,产水量不小于40 m3/h的膜法集成处理设备。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价、“领跑者”产品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或评价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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