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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CRRA 08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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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分类分级发动机
发布日期: 2017-06-26
实施日期: 2017-08-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可再制造汽车发动机的分类分级技术要求及标识、包装、存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柴油、汽油以及替代燃料的可再制造汽车发动机的分类分级,其他类型发动机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可再制造件经检测确认,可通过加工修复过程使之满足再制造使用要求的旧零部件。弃用件不再具备使用价值的旧零件。可再制造件在从汽车上拆卸过程中应使用专用设备、工具、工装,应避免损坏零部件。应将可再制造件内的废液排放至对运输、存储、环境影响最小的程度,可参照《GB 22128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HJ 348 -2007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可再制造件的表面需要进行清理,确保没有影响检验的浮土、油泥、污渍和杂物。应检查并真实的记录发动机上原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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