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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NY 00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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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农业产品第1部分:生产过程监测控制
发布日期:
2018-10-10
实施日期:
2018-11-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种植业生产、经济林木(包括干果、水果等)、食用菌、野生植物、养殖业生产(包括蜂、蚕等)、水产及其未加工产品的生态生产通用规定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农产品生态生产的全过程,主要包括:种植业、食用菌栽培、养殖业、水产养殖,产品生产、收获,收获后处理、包装、贮藏和运输;
主要技术内容:3 术语和定义 3.1生态农业 3.2生态农业产品 3.3常规产品 3.4过渡期 3.5生产单元 3.6场所 3.7转基因生物 3.8 转基因产品 3.9允许使用 3.10限制使用 3.11禁止使用 3.12水培生产 3.13放养密度 3.14作物轮作 4生态农业模式 4.1模式分类 4.2基本要求 4.3主要模式 5种植业生产 5.1生产单元范围 5.2生产环境 5.3缓冲带和栖息地 5.4过渡期 5.5平行生产 5.6种子和种苗选择 5.7作物栽培 5.8土壤管理和施肥 5.9病虫害和杂草管理 5.10食用菌栽培 5.11其他种植 5.12分选、清洗、收货后处理 5.13污染控制 5.14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6养殖业生产 6.1场地 6.2养殖过渡期 6.3场地规划 6.4圈舍 6.5饲料 6.6饲养 6.7疫病防治 6.8污染物处理 6.9畜禽产品收获、运输和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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