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T/NXXH 013-2024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分享链接
购买正版
选择购买版本
本服务由中国标准服务网提供
更多
前往中国标准服务网获取更多购买信息
规模化羊场、羊舍布局及建筑设计规范
发布日期:
2024-02-28
实施日期:
2024-03-07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育肥羊厂(场)址选择、总体布局、羊舍建设、配套设施与设备、青饲料供给和场区绿化的设计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舍饲模式下,饲养规模500只以上的育肥羊场设计与建设,不适用于以放牧为主的羊养殖厂(场)的设计与建设;
主要技术内容:育肥羊场指舍饲模式下,专门从事肉羊育肥的羊场场所。净道厂(场)区内用于健康羊群与饲料等洁净物品转运的专用道路。污道场区内用于垃圾、粪便、病死羊等非洁净物品的专用道路。废弃物肉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垫草、垫土、粪便、尸体和垃圾等。无害化处理通过用焚毁、掩埋、高温化制或其他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或产品、附属物进行处理,消灭所携带的病原体,实现保护人畜安全的过程。4 场址选择应符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发展规划,不应在国家和地方法规划定的禁养区内建设养殖场。应位于最近居民点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或侧风处。应便于卫生防疫要求,符合NY/T 682 的规定。应地势高、干燥、避风向阳、通风良好。周围应具备粪尿无害化处理和废弃物生物安全处理的足够场地。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1167 的规定。水源应充足,水质应符合NY 5027的规定。应排水畅通,供电可靠,交通便利。不应处于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带。5 总体布局育肥羊场按生产区、饲料加工区、隔离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布局。生产区占地面积可按3㎡/只~5 ㎡/只进行估算。办公区、生活区和饲料加工区应位于羊舍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方向,隔离区、兽医室和堆粪场应位于羊舍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按性别、年龄、生长阶段设计羊舍,实行分阶段饲养。设置独立的母羊栏舍、后备母羊栏舍、运动场、羔羊圈舍等,各圈(舍)之间要相对隔离,布局整齐,周围绿化。生产区四周设围墙或围栏,大门出入口设值班室、人员更衣消毒室及车辆消毒池。隔离区主要布置隔离舍和废弃物处理设施,该区应处于场区地势最低处,与生产区的间距应满足卫生防疫要求,符合NY/T 682 的规定。隔离区与生产区有专用道路相通,与场外有专用大门相通。羊场内净道与污道应有效隔离,不应交叉混用。生产和生活污水采用暗管排放,集中处理,符合GB 18596 的规定。雨雪等自然降水采用明沟排放。羊场电力负荷等级为三级负荷。羊舍照明以自然光为主,人工照明为辅。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GB 50052的规定。羊场建筑防火等级按GB 50016 规定的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三级设计。羊舍抗震设防类别宜按丁类建设设计,其他建筑应按GB 50011 规定执行。羊场内主干道应与场外运输道路连接,其宽度为5 m~6 m,支干道为2 m~3 m。6 羊舍建设羊舍设计要求6.1.1 类型羊舍应采用双列式或多列式,条件允许,可采用连栋式。羊舍无运动场。6.1.2 朝向一般为东西朝向,偏东或偏西不超过30°。6.1.3 温度和湿度羊舍舍温一般应在0 ℃以上,夏季注意防暑降温,舍温不宜超过30 ℃,冬季应采取措施保温。羊舍应保持干燥,空气相对湿度应低于70 %。6.1.4 通风与换气羊舍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换气性能,必要时可加装风机或换气扇。6.1.5 采光在设计羊舍的墙体高度、跨度和窗户类型与大小时,应考虑冬季充分吸收阳光以提高舍温,夏季注意遮阳,避免阳光直射舍内。6.1.6 长度、跨度和高度羊舍长度以40 m~80 m 为宜,不宜超过100 m;双列式或多列式羊舍跨度为10 m~12 m,连栋式羊舍跨度为20 m~24 m;羊舍檐口高度一般为2.2 m~2.4 m。具体参数设计应适当兼顾实际使用的建筑材料规格。6.1.7 间距两栋羊舍之间的间距不少于8 m。6.1.8 面积育肥羔羊占用羊舍面积为0.6 ㎡/只 ~ 0.8 ㎡/只。羊舍内走道宽度不应低于1.5 m。羊舍建筑要求6.2.1 地面走道宜采用水泥或砖辅地面,地面应防止潮湿。舍内地面应高于舍外地面。6.2.2 墙体可采用砖混或钢结构,内墙墙面应耐酸碱。两侧墙体若采用敞开式结构,冬季应配备防寒保暖设施。6.2.3 屋顶可采用陶瓦、石棉瓦、彩钢板等材料制作。在挡雨层的内层,应铺设保温隔热材料。6.2.4 门窗羊舍门宽度1.5 m~2.5 m,高度不少于2 m,窗户面积一般为羊舍面积的1/10 以上。为了增加采光面积和通风效果,可以采用机械式卷帘窗。6.2.5 围栏围栏高度为1.0m~1.2m,材料可以是木栅栏、铁丝网、钢管、竹竿等,应具有一定的强度。7 配套设施与设备羊床7.1.1 漏缝羊床羊采食、休憩的地方应采用漏缝羊床,要求洁净、干燥、不残留粪便和便于清扫,可用木条、竹片等材料制作,羊床漏粪缝隙宽度为2 cm。7.1.2 高架式羊床羊床离地面的高度为50 cm~80 cm,羊床下设斜坡,以便于清粪。7.1.3 地面式羊床羊床与地面相平,羊床下设清粪槽,清粪槽应水泥抹面,离地面的高度为30 cm~40 cm。清粪槽应安装刮粪系统,以便于清粪。食槽食槽应设置在羊圈围栏外部,可用水泥、铁皮或硬质PVC 管等材料制作,槽口宽度一般为30 cm 左右,深度一般为15 cm 左右,底部、槽口和内角应为圆弧形。水槽水槽可用成品陶瓷水池或者水泥等其它材料制造,底部应有放水孔,也可采用碗式自动饮水器。饲料生产运输设施7.4.1 饲料加工车间羊场应配套建设饲料加工车间,用于羊日粮的加工。加工车间应能防风避雨,地面应防止潮湿。车间内应分设原料区、加工区和成品区。防火应符合GB 50016 要求,防爆应符合GB 19081 要求。7.4.2 青贮设施羊场一般应配套建设青贮设施,青贮设施应建在靠近羊舍的边缘地带,并且要求排水良好,便于机械化作业,符合防火要求。因地制宜选择青贮设施的类型,可以采用青贮窑、青贮池或青贮沟,也可以采用袋装青贮、裹包青贮或堆贮。青贮池青贮饲草量按7~8个月需要量计算,青贮池容积可以按每100只羊70 m3 进行设计建设。7.4.3 草料棚羊场应配套建设草料棚。草料棚一般采用轻钢结构,应具备遮阳挡雨,抗击大风的能力,地面应防止潮湿。7.4.4 饲料加工设备羊场需要配备必要的饲料加工设备,用于制作全混合日粮。设备包括:饲料搅拌机,功率不小于4.5 kW;多功能铡草机,功率不小于4.5 kW;饲料粉碎机,功率不小于15 kW。7.4.5 饲料运输送设备宜采用管道自动输送设备或者专用的转运车。供水设施应在羊舍附近修建水井、水塔或贮水池,并通过管道引入羊舍。供水设施应远离堆粪池、废弃物处理设施和沼气池。堆粪池场区应建造堆粪池,堆粪池与羊场污道相通,一般为砖混结构,高度为50 cm~80 cm,顶部敞口便于覆盖。底部和四壁水泥抹面,防渗处理。堆粪池容积可以按每100 只羊40 m3 进行设计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场区应建有废弃物处理场,对废弃物进行生物安全处理。废弃物处理应符合GB 16548的规定。清洁与消毒羊场应设有消毒室,室内两侧、顶壁设紫外线灯,地面设消毒池,用麻袋片或草垫浸4 %氢氧化钠溶液,入场人员要更换鞋,穿专用工作服,做好登记。入场大门设消毒池,经常喷4%氢氧化钠溶液或3 %过氧乙酸,在病羊舍、隔离舍的出入口处应放置浸有4 %氢氧化钠溶液的麻袋片或草垫,以免病原扩散。地面土壤表面可用10 %漂白粉溶液,4 %福尔马林或10 %氢氧化钠溶液。停放过芽孢杆菌所致传染病(如炭疽)病羊尸体的场所,应严格加以消毒。首先用上述漂白粉溶液喷洒地面,然后将表层土壤掘起30 cm左右,撒上干漂白粉与土混合,将此表土妥善运出掩埋。8 青贮饲料供给羊场应配套一定面积的青贮饲料种植区,以保证育肥羊青贮饲料的供给。种植区可以在场区周围设置,也可以委托周边农户种植或外购。青贮饲料的供给量可以按2 kg/日·只~3 kg/日·只计算。9 场区绿化场区空旷地带应进行绿化,绿化植物应对人畜无害,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 %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
【到馆阅览须知】
国家标准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可接待到馆读者,为读者提供标准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信息咨询、信息跟踪、信息推送等服务。
1. 本馆向在国家数字标准馆网络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和预约的读者开放。
2. 请勿在非开放范围随意走动和从事与国家标准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3. 请勿携带食品、有色和含糖饮料进入阅览区域。
4. 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 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6. 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标准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不开放)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乘车线路:乘坐地铁10号线、昌平线,在西土城站下车D口出后西行150米即可到达。
服务咨询:
赵老师 电话:010-58811369 邮箱:zhaoping@cnis.ac.cn
刘老师 电话:010-58811368 邮箱:liuyzh@cnis.ac.cn
新建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