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T/SBDM 0002-2020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分享链接
购买正版
选择购买版本
本服务由中国标准服务网提供
更多
前往中国标准服务网获取更多购买信息
绥滨县绿色稻米协会团体标准
发布日期:
2020-11-25
实施日期:
2020-11-25
主要技术内容:绥滨大米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绥滨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签、储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绥滨大米”商标的大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0 稻谷GB/T 1354-2018 大米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 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T 5502 粮油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GB/T 15682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GB/T 15683 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GB/T 17891 优质稻谷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5881 粮油检验 稻谷黄粒米含量测定 图像分析法LS/T 1534 粳米品尝评分参照样品LS/T 15123 粳米加工精度标准样品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GB/T 1354-2018、GB 1350、GB/T 17891 规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绥滨大米 suibin rice黑龙江省绥滨县区域内种植的粳稻稻谷或优质粳稻稻谷加工而成,使用“绥滨大米”商标并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大米。4 分类按食用品质分为绥滨大米和优质绥滨大米。5 要求5.1 原料要求稻谷:应符合GB 1350或GB/T 17891的要求。5.2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色泽 具有大米的正常色泽 GB/T 5492气味 具有大米的正常气味 GB/T 54925.3 质量指标绥滨大米质量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其中碎米(总量及其中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和不完善粒含量为定等指标。表 2 绥滨大米质量指标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一级 二级 三级碎米 总量,% ≤ 10.0 15.0 20.0 GB/T 5503其中:小碎米含量,% ≤ 1.0 1.5 2.0加工精度 精碾 精碾 适碾 按 GB/T 5502 规定的方法执行,加工精度标准样品应执行当年颁布的LS/T 15123。表 2(续)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一级 二级 三级不完善粒含量,% ≤ 3.0 4.0 6.0 GB/T 5494水分含量,% ≤ 15.5 GB 5009.3杂质 总量,% ≤ 0.25 GB/T 5494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黄粒米含量,% ≤ 1.0 GB/T 5496 或 GB/T 35881互混率,% ≤ 5.0 GB/T 5493优质绥滨大米质量指标应符合表 3的规定,其中碎米(总量及其中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垩白度和品尝评分值为定等指标。表 3 优质绥滨大米质量指标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优质一级 优质二级 优质三级碎米 总量,% ≤ 5.0 7.5 10.0 GB/T 5503其中:小碎米含量,% ≤ 0.1 0.3 0.5加工精度 精碾 精碾 适碾 按 GB/T 5502 规定的方法执行,加工精度标准样品应执行当年颁布的 LS/T 15123。垩白度,% ≤ 2.0 4.0 6.0 GB/T 1354-2018 附录A品尝评分值,分 ≥ 90 80 70 按 GB/T 15682规定的方法执行,应使用参照样品 LS/T 1534。直链淀粉含量,% 13.0~20.0 GB/T 15683水分含量,% ≤ 15.5 GB 5009.3不完善粒含量,% ≤ 3.0 GB/T 5494杂质限量 总量,% ≤ 0.25 GB/T 5494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黄粒米含量,% ≤ 0.5 GB/T 5496 或 GB/T 35881互混率,% ≤ 5.0 GB/T 54935.4 安全指标5.4.1 按 GB 2715 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规定执行。5.4.2 植物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5 净含量及其检验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检验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3122 及有关规定。7 检验规则7.1 扦样、分样按 GB/T 5491 规定执行。7.2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 GB/T 5490 规定执行。7.3 产品组批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7.4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7.5 型式检验按第 5 章的规定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b)产品投产后,当原料、工艺、装备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d)连续生产三年;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f)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7.6 判定规则7.6.1 凡不符合 GB 2715 以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7.6.2 加工精度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判为非等级品。7.6.3 优质绥滨大米的定等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达不到表 3 该等级质量要求的,逐级降至符合的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可根据表 2 中绥滨大米质量指标进行判定。7.6.4 绥滨大米的定等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达不到表 2 该等级质量要求的,逐级降至符合的等级;不符合最低等级指标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其他指标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表 2 要求的,做为非等级产品。8 包装和标签8.1 包装8.1.1 包装应符合 GB/T 17109 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8.1.2 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8.2 标签8.2.1 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并获得“绥滨大米”商标的使用许可。产品名称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8.2.2 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8.2.3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8.2.4 优质大米建议标注最佳食用期(品尝评分值为产品最佳食用期内数值)。9 储存和运输9.1 袋装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9.2 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大米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9.3 在满足上述包装、运输和储存条件下,保质期不应低于 3 个月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
【到馆阅览须知】
国家标准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可接待到馆读者,为读者提供标准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信息咨询、信息跟踪、信息推送等服务。
1. 本馆向在国家数字标准馆网络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和预约的读者开放。
2. 请勿在非开放范围随意走动和从事与国家标准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3. 请勿携带食品、有色和含糖饮料进入阅览区域。
4. 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 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6. 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标准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不开放)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乘车线路:乘坐地铁10号线、昌平线,在西土城站下车D口出后西行150米即可到达。
服务咨询:
赵老师 电话:010-58811369 邮箱:zhaoping@cnis.ac.cn
刘老师 电话:010-58811368 邮箱:liuyzh@cni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