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便携式打草割灌机(以下简称“打草割灌机”)的型号编制方法、基本参数、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和处理、质量承诺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标称电压不大于直流75 V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包(电池组)供电的打草割灌机。本标准不适用于:——剪刀型电动打草割灌机;——自进型电动打草割灌机——切割器件控制器件与切割头之间小于 600 mm 距离的打草割灌机;——以使用者自行安装的通用电池包或电池组为动力源的打草割灌机。——其它非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电动割灌机和电动割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