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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优质农产品 大兴安岭野生蓝莓
发布日期: 2021-08-20
实施日期: 2021-09-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黑龙江省优质农产品大兴安岭野生蓝莓的生产地域范围、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主要技术内容:5.3质量要求5.3.1基本要求5.3.1.1大兴安岭蓝莓固有的特征和风味野生果实呈椭圆形或圆形,果皮蓝紫色,色泽美丽,果面被一层白色果粉包裹,果肉淡绿色而细腻、半透明,皮薄多汁,种子极小。蓝莓果实平均重0.5~2.5g,最大重5g,可食率为100%,甜酸适口,且具有香爽宜人的香气,为鲜食佳品。5.3.1.2 具有适应市场销售或贮存的成熟度。5.3.1.3 果实保持完整良好。5.3.1.4 新鲜洁净无异味。5.3.1.5 无非正常外来水。5.3.1.6 无病虫果。5.3.2质量等级要求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果实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具体要求符合表1的规定。表1 优质农产品蓝莓等级要求 特级 优级 一级果粉 完 整果蒂撕裂 无 无 ≤1%果形 典型特征,无缺陷果成熟度 无过熟果和未成熟果 ≤1%果实横径,D,mm ≥10 10≥D≥9 10≥D≥8均匀度 ≥90% ≥80%5.4 质量容许度要求5.4.1 特级品按重量计,允许不符合该级别要求的蓝莓鲜果为5%,但要符合优级品的要求。5.4.2优级品按重量计,允许不符合该级别要求的蓝莓鲜果为5%,但要符合一级品的要求。5.4.3 一级品按重量计,允许不符合该级别要求的蓝莓鲜果为10%,但要符合基本要求。5.5大兴安岭蓝莓营养成分明细,详见附件1.6 安全指标要求6.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6.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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