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T/QBAA 001-2009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分享链接
购买正版
选择购买版本
本服务由中国标准服务网提供
更多
前往中国标准服务网获取更多购买信息
发酵饲料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
2019-03-06
实施日期:
2019-04-01
主要技术内容:1 范围本标准确立了发酵饲料的生产技术规程,规定了发酵饲料的原料要求、发酵剂、发酵种类、发酵流程、发酵车间卫生管理、质量控制、发酵饲料的使用、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发酵饲料产品的生产及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NY 5027—2008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T/CSWSL 002—2018 发酵饲料技术通则饲料原料目录(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发酵饲料 fermented feed使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允许使用的微生物菌种,通过发酵工程技术对符合《饲料原料目录(2013)》的饲料原料进行发酵所得到的合格产品。发酵饲料包括发酵单一饲料(发酵原料)和发酵混合饲料。3.2发酵设施(容器) fermentation facility (container)包括发酵罐、发酵塔、发酵车(箱)、发酵袋、趸包袋、发酵桶、发酵池等。3.3发酵剂 fermentation发酵剂亦称发酵接种剂、饲料发酵剂等,含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有益菌。4 发酵原料4.1 种类符合《饲料原料目录(2013)》。4.2 发酵原料要求发酵原料中,主料比例不低于70%(干物质基础),辅料比例不高于30%(干物质基础),均应符合GB 13078的要求。5 发酵剂5.1 种类《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或经过主管部门新批准的允许使用的微生物菌种。5.2 有效活菌数发酵剂中有效活菌数不低于108 CFU/g。6 发酵种类6.1 固态发酵发酵总水分不高于60%。6.2 液态发酵发酵总水分不低于70%。6.3 液固态联合或混合发酵通过液态发酵,扩增目标菌种,然后与发酵原料混合,进行固态发酵。7 发酵流程7.1 发酵菌液的制备按照发酵原料的种类和重量,计算出加水量和发酵剂用量,在洁净的容器中,混合均匀,配制成发酵菌液,可直接使用或活化后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NY 5027—2008的要求。7.2 发酵原料的处理根据饲料原料特点,通过粉碎、酶解或加热等方式加工成适于发酵的状态。7.3 接种发酵将处理后的发酵原料与发酵菌液(必要时加入适宜酶制剂)充分混合,并置于发酵容器中。环境或物料温度控制在20℃~40℃,发酵时间一般不低于24小时。7.4 发酵产品的处理发酵结束后,可配制成日粮饲喂使用,也可密封保存;也可干燥、粉碎后,贮存备用。8 发酵车间的卫生管理定期消毒,保持清洁,防止污染。9 发酵饲料的质量控制发酵完成后,取样、留样,按照产品标准对色泽、气味、质地、pH值、卫生指标等进行检测。产品质量应符合企业标准要求。10 发酵饲料的使用发酵饲料使用时,要注意日粮的营养平衡。一般饲喂量不超过干物质总采食量30%。11 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按T/CSWSL 002—2018实施
【到馆阅览须知】
国家标准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可接待到馆读者,为读者提供标准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信息咨询、信息跟踪、信息推送等服务。
1. 本馆向在国家数字标准馆网络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和预约的读者开放。
2. 请勿在非开放范围随意走动和从事与国家标准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3. 请勿携带食品、有色和含糖饮料进入阅览区域。
4. 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 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6. 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标准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不开放)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乘车线路:乘坐地铁10号线、昌平线,在西土城站下车D口出后西行150米即可到达。
服务咨询:
赵老师 电话:010-58811369 邮箱:zhaoping@cnis.ac.cn
刘老师 电话:010-58811368 邮箱:liuyzh@cni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