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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尾矿库模袋坝安全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
2024-03-05
实施日期:
2024-03-05
范围:本文件明确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采用模袋充填尾砂筑坝的基本要求、勘察与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管理和安全检查等安全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境内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用模袋充填尾砂筑坝的尾矿库。模袋充填尾砂筑坝工艺主要用于尾矿库筑坝、库内造干滩、度汛工程、尾矿库库容挖潜;
主要技术内容:4.1 模袋坝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的资质应满足江西省对尾矿库建设的资质要求。4.2 采用模袋筑坝的尾矿库,其等别、构筑物级别、防洪标准、坝坡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按GB 39496要求执行。4.3 在尾矿库滩面采用模袋筑坝应控制筑坝上升速度。4.4 模袋筑坝前,在现场应进行模袋筑坝试验,并提交试验成果。4.5 充填模袋的尾砂应具有流动性,≤0.005mm粒径含量不大于10%。4.6 模袋材料应具有抗老化、防腐蚀、透水、保砂及防淤堵性。用于永久模袋坝的模袋材料,其经、纬向断裂强度不低于30kN/m,用于临时模袋坝的模袋材料,其经、纬向断裂强度不低于20 kN/m,其余性能指标应符合GB/T 17641的要求。4.7 每期模袋筑坝的高度宜控制在10m以内,每级子坝高度宜控制在5m以内。单层模袋体成型后厚度不超过1m。4.8 模袋坝施工完成后宜进行覆盖。4.9 模袋坝投入使用后应对其进行监测。4.10 每期模袋坝完工后应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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