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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可持续标准编制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4-01
实施日期: 2021-04-01
范围: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自愿性可持续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标准制修订需关注的因素、确定标准化对象需考虑的内容与方法的有关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自愿性可持续标准的编制工作,为社会团体、科研院所、企业等非政府机构制定自愿性可持续标准提供指导和建议。 注:在应用本文件时,建议组织充分考虑自身规模、性质、行业特征等实际状况和条件; 主要技术内容:1 范围本文件提供了自愿性可持续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标准制修订需关注的因素、确定标准化对象需考虑的内容与方法的有关信息。本文件适用于自愿性可持续标准的编制工作,为社会团体、科研院所、企业等非政府机构制定自愿性可持续标准提供指导和建议。注:在应用本文件时,建议组织充分考虑自身规模、性质、行业特征等实际状况和条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3719  标准中融入可持续性的指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可持续性  sustainability在既满足当代人环境、社会和经济方面的需要,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情况下的系统状态。注1:环境、社会和经济三方面互相作用,互相依存,通常被称为可持续性的三个维度。注2:可持续性是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来源:GB/T 33719—2017,3.1]3.2利益相关方  stakeholder与可持续相关的任何可能受到组织决策与活动影响的实体或个人,以及可影响组织决策与活动的实体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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