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馆藏资源 舆情信息 标准服务 科研活动 关于我们
现行 T/STAM 003-2024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购买正版
栀子花茶
发布日期: 2024-08-07
实施日期: 2024-09-01
主要技术内容: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栀子花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栀子花茶的生产、销售和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8302  茶 取样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GB/T 13738.2 红茶 第2部分;工夫红茶GB/T 14456.1 绿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1726 黄茶GB/T 22291 白茶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 30357.1 乌龙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 30375  茶叶贮存GB 31621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T 32719.1 黑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70号令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栀子花茶 Gardenia Tea指以绿茶、红茶、青茶(乌龙茶)、黄茶、黑茶、白茶等茶坯为原料,选用栀子鲜花,经原料处理、配料、茶花窨制、烘焙等工序制作而成具有栀子花香气和原料茶固有品质风味的花茶。4 产品分类4.1 按原料茶类别分类栀子花茶分为:栀子花绿茶、栀子花红茶、栀子花青茶(乌龙茶)、栀子花黄茶、栀子花黑茶、栀子花白茶等。4.2 按产品品质分类栀子花茶分为:特一级、特二级、一级。5 技术要求5.1 原料5.1.1 栀子鲜花栀子鲜花应新鲜、清洁、无杂物、无霉变,无污染、具有栀子花香。5.1.2 绿茶绿茶应符合 GB/T 14456.1的要求。5.1.3 红茶红茶应符合 GB/T 13738.2的要求。5.1.4 青茶(乌龙茶)青茶(乌龙茶)应符合 GB/T 30357.1的要求。5.1.5 黄茶黄茶应符合 GB/T 21726的要求。5.1.6 黑茶黑茶应符合 GB/T 32719.1的要求。5.1.7 白茶白茶应符合 GB/T 22291的要求。5.2 栀子花茶5.2.1 感官品质栀子花茶应具有栀子花香气和原料茶固有品质特征,感官品质应符合表1要求。5.2.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5.3 卫生指标5.3.1 污染物限量指标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的要求。5.3.2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5.4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70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5 包装空隙率产品包装符合 GB 23350的要求。5.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6 试验方法6.1 取样按 GB/T 8302 规定执行。6.2 试样制备按 GB/T 8303 规定执行。6.3 感官品质按 GB/T 14487 和 GB/T 23776 的规定执行。6.4 水分按GB 5009.3的规定执行。6.5 总灰分按GB 5009.4的规定执行.6.6 粉末按GB/T 8311的规定执行。6.7 污染物限量按GB 2762的规定执行。6.8 农药残留限量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6.9 净含量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6.10 包装空隙率按 GB 23350的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7.1 组批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7.2 抽样抽样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7.3 检验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3.1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净含量。7.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中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原料或加工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 前后两次检验结果差异较大;c)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d)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7.4 判定规则按第5章要求的项目检验,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时,则判产品为合格产品;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均判为不合格产品。7.5 复验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8302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1 标签标志预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产品的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8.2 包装接触茶叶的材料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8.3 运输应采用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运输工具。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应符合GB/T 31621 的规定。8.4 贮存应符合 GB/T 30375 的规定。净含量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70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8.5 包装空隙率产品包装符合 GB 23350的要求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