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反应堆仪表准则 第二部分:压水堆
Criteria for nuclear reactor instrumentation--Part 2:Pressurized water reactors
发布日期:
1991-04-11
实施日期:
1991-12-01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仪表及其应用的一般原则。关于核电厂(压水堆)事故监测仪表的完整要求,另有标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PWR)仪表。压水堆具有以下特点:a.加压轻水冷却剂作为慢化剂,并且在反应堆压力容器内不发生明显的沸腾。驱动汽轮机的蒸汽在蒸汽发生器中产生;b.燃料和一次冷却剂被包容在一个高度完整的壳体(一回路冷却剂压力边界)内,这壳体通常又被包容在一个高度完整的完全壳结构内;c.固体陶瓷燃料封装在金属包壳内;d.燃料、慢化剂、反射层的几何形状固定;e.通过远距离驱动的机构移动堆芯控制部件,实现反应性的操作控制;f.有时应用固定安置的中子吸收材料和(或)缓慢改变溶解于慢化剂中中子吸收材料的浓度来实现辅助的反应性操作控制
国家标准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可接待到馆读者,为读者提供标准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信息咨询、信息跟踪、信息推送等服务。
注意事项
1. 本馆向在国家数字标准馆网络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和预约的读者开放。
2. 请勿在非开放范围随意走动和从事与国家标准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3. 请勿携带食品、有色和含糖饮料进入阅览区域。
4. 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 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6. 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标准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