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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GZDD 0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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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典当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 2023-11-01
实施日期: 2023-11-0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典当行业房地产典当的服务及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5  服务要求5.1 问询当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典当申请,如实说明当物的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检视属于可当品类后对客户实行“三问”原则,并作简要记录。问询内容为:1)购买(获得)时间;2)购买(获得)地点;3)购买(获得)价格。5.2 查验材料5.2.1 当户为个人的应提交以下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使用证原件;2)当户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或离婚证) 原件,未婚者应提供未婚证明;3)与房地产相关的其它材料(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或天然气费付费凭证);4)房产为多人共有的,还应提供其他权益人的身份证和同意典当的签字文件和公证文件;5)必要时还应取得房地产的证明材料原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6)授权委托书(附录E)5.2.2 当户是单位的应提交以下资料:1)借款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证,贷款卡;3)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及工商局变更证明,公司章程;4)企业法人,法人代表的征信;5)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的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个人页);6)出具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担保决议;7)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使用证原件;8)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证明(证件或相关租赁合同等);9)与房地产相关的其它材料(水,电,气费缴费凭证,纳税单据 );10)授权委托书(附录E)。5.3 当物受理经查验申请资料符合要求,应作出受理答复,签发当物收取单。否则,应明确作出不予受理答复。5.4 业务初审初审客户提供的有关其房地产抵押典当的基本资料(当户的合法有效证件及当物所有权证明) ,审核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对基本资料不完整的客户协助其准备齐全。5.5 实地勘察对基本资料完整的客户,业务员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查看房屋新旧、朝向和房型、装修等,查看土地的位置、用途等因素,并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登记事项相核对,核实屋主及居住地的真实性。若需勘验房屋面积,应委托专业人员按照GB/T 17986.1及GB/T 17986.2的要求进行。5.6  评估5.6.1 自行评估经查验、勘察符合条件的业务,根据房屋的新旧程度、区域地段、同类市价等综合因素自行进行估价。5.6.2委托评估委托的专业的、符合法律资格的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按照GB/T 50291的要求估价,以确定房屋的现行价值。5.6.3指定评估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评估机构的,参考该评估机构的估价确定房屋的现行价值。5.7 签订房地产典当合同填制当票(附件A)、签订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附件B),合同中约定借款时间、借款额度、还款时间、综合服务费、利率、抵押物价值、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5.8办理抵押登记和公证5.8.1 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房屋,要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他项权利登记,取得《房地产他项权利证书》;抵押土地,要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取得《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5.8.2 办理公证或仲裁应对房产典当合同进行公证或仲裁,选择最高效、快捷的争议解决方式。5.9 开具发票,发放当金所有手续办理完备之后,向出当人发放当金,由当户开具当金全额收据。5.10 到期处置1)赎当典当期限到期后,当户凭当票和其他有关证件到典当行归还借款,填写赎当结算单(附录C),并办理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等手续。2)续当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签发续当凭证(附录D)及合同。3)绝当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若出当人到期无法归还借款,典当行则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收回抵押房地产,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或进入诉讼程序,所得拍卖款用于抵充拍卖费用、诉讼、保全、执行费、律师费、归还当金本息和其他费用,多余部分退还出当人,不足部分向出当人追索。6.管理要求6.1 收存证件1)房地产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证及相关资料由我公司业务部保存;2)业务员将当票与当物资料核对后,将当物资料装入客户资料袋;3)封包时,与当户当面清点,包装,存、封口处让当户签章;4)封包后,业务内勤须在当票上签字,同时在封包上应贴牢典当业务编号(同典当借款合同号)。5)封包入库前,业务内勤应根据当票“保管联”在“典当库存登记簿上登记入库,同时按照公安部门治安管理规定。在典当库存登记簿上对当户姓名、单位、居民身份证号码及当物名称、数量、规格、当票编号等逐项登记。6.2 总结归档单笔业务结束后,将相关文件、材料、业务记录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后查。6.3 从业要求6.3.1 素质要求从业人员应身心健康、口齿清楚、无不良嗜好。6.3.2 品德要求从业人员应具备诚实守信、热心细致的品质。无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6.3.3 文化要求1)咨询管理服务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典当行业基本知识和法律常识;2)技术鉴定服务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参加过鉴定职业相关资质培训并合格或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检验检测技能认证。3)资产评估服务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分类信息
发布单位或类别: 中国-团体标准
ICS分类: 03.080.01服务 - 服务综合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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