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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ZZLXH 05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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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
2021-01-25
实施日期:
2021-02-26
主要技术内容:6 基础设施6.1 实验工作区和办公休息区应隔开设置。6.2 实验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6.3 实验室建筑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疏散的要求应符合 JGJ 91和 GB 50016 的规定。6.4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保持通风良好,不宜贴邻实验台设置,不应放置于地下室。6.5 有可燃气体产生的实验室不应设吊顶。6.6 在使用气体的实验室,应设机械通风设施,宜配备氧气含量检测报警仪。6.7 在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实验室,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并应设可燃气体测报仪,且与风机联锁。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备的配置应符合 GB 50493 的规定。6.8 实验室使用气瓶应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等设备。宜将气瓶设置在实验室外避雨通风的安全区域。保持余压。6.9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残气(或尾气)应通过管路引至室外安全区域排放、回收、处置。6.10 在实验室适当处应设置应急淋洗设施。在实验台附近应设置紧急洗眼器。6.11 应根据 GB 17914、GB17915和 GB17916 中规定的易燃易爆性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和毒害性化 化学品的灭火、消防方法。针对实验室使用的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定位设置以下消防器材:—— 消防铲;—— 灭火器;——灭火毯;—— 砂箱;——其他必要消防器材。6.12 实验室用灭火器的类型和数量配置应符合 GB 50140 的规定。6.13 实验室与电气因素有关的安全要求应符GB/T27476.2 的规定。6.14 应在实验室内方便取用的地点设置急救箱或急救包,配备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 GBZ 1 的要求确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 GB/T 29510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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