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信用评价标准
发布日期:
2020-06-12
实施日期:
2020-06-1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立医院信用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程序、评价等级和评价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公立医院的信用评价。其他类型医院可参照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该套信用评价指标的设立:一是在遵循国际信用评价市场普遍接受的信用评价的价值观、理念及指标框架的原则上构建,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论,并在充分考虑我国现行法律、政策环境,以及标准的兼容性和一致性基础上,达到在信用评价过程中信用数据的可获取性、评价过程的可操作性原则;二是在充分尊重中国法律和政府监管机构对公立医院考核、认证以及行业准入等司法与信用评价方法概述、公立医院信用评价为结合行业特征,建立全面详实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量与定性、动态与静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方法评价参评公立医院的信用等级,通过对参评医院信用意愿、信用基础、信用能力、信用行为和信用事件5个维度的信用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以判定其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公立医院信用等级符号及含义,信用等级评价共分“二等五级”,即等级标准分为A、B二等,下设AAAA、AAA、AA、A、B五级。本标准评价指标体系,共分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和60个三指标,一级指标分别是“信用意愿”、“信用基础”、“信用能力”、“信用行为”和“信用事件”五个部分。5个一级指标的设置和选择,是在查阅大量资料,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的选出来的,充分体现并强调信用主体在信用问题上“思、言、行、果”整个思维和行为过程,充分体现了信用问题从思维、心理到行为、行动再到结果的信用特征。最后的信用事件也是信用结果,是前面4个信用要素的综合应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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