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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鉴定工作规程
发布日期:
2018-10-23
实施日期:
2018-11-06
主要技术内容:《艺术品鉴定工作规程》在坚持贯彻文化艺术品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把标准化鉴定程序与艺术品市场实际情况相结合,体现出了较强的行业特性和实用性。一是明确艺术品鉴定机制和责任机制。由鉴定协会统筹艺术品鉴定工作,明确了艺术品鉴定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完善艺术品鉴定机构和艺术品鉴定人登记制度。严格审核登记程序,确保艺术品鉴定人和艺术品鉴定机构具备与从事相关活动相适应的条件和能力,在取得资格的基础上开展鉴定工作。三是规范艺术品鉴定程序。明确公众可根据鉴定物品的类别,从统一编制并公告的名册中选择和委托艺术品鉴定机构和艺术品鉴定人;明确艺术品鉴定人独立鉴定,鉴定实行“背对背”、“一票搁置”、“小组鉴定”、“终身负责”制度。四是健全监督制度。明确艺术品鉴定协会统一编制艺术品鉴定机构和艺术品鉴定人名册,并予以公告;定期对艺术品鉴定流程执行情况和业务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五是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送鉴人(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代理人)、鉴定人及鉴定机构在艺术品鉴定活动中规范自身行为,加强文物艺术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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