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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服务标准
发布日期:
2018-03-08
实施日期:
2018-03-08
主要技术内容: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劳务派遣服务的术语及定义、基本条件、服务流程、服务管理、服务质量评价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青海地区从事劳务派遣服务的单位;2 引用文件下列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以最新版本(包含所有修订补充)适用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 劳务派遣指劳务派遣服务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为用工单位派出具有劳动关系,具备胜任能力的员工,由用工单位进行现场工作管理,派遣单位收取服务费的一种服务形式。3.2 派遣单位指具有派遣资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为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组织。3.3 派遣员工指派遣单位依法派遣到用工单位提供的工作岗位,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的人员。3.4 用工单位指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3.5 派遣服务从业人员派遣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具有行业认可的执业(职业)资格或专业岗位胜任力。4 基本条件4.1 基本原则4.1.1 诚信守法、服务规范4.1.2 不损害用工单位及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4.2 营业要求4.2.1 服务场所a) 有独立的办公服务场所,用于接待用工方及派遣员工来办理事务;b) 服务场所有必要的服务指引、资质公示、监督电话;c) 服务场所有必要的安防、消防设施;d) 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场所地址选择有利于服务的开展;4.2.2 服务设施有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有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管理制度体系(流程、制度、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文件等)文件;4.3 业务范围a) 劳务派遣服务b) 劳务派遣相关的单项代理服务c) 劳务派遣相关的咨询服务d) 劳务派遣相关的其他服务4.4从业人员4.4.1 人员资质及配置a) 派遣服务单位应聘有具有执业(职业)资格或专业岗位胜任能力的从业人员;b)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或服务项目中有明确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职责;c) 派遣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委派能够满足必要管理需求的专职管理人员至用工方。4.4.2 从业人员的工作规范a) 着装整洁、礼貌热情;b) 服务主动、专业胜任;c) 佩戴工作表示,自觉接受监督。5 服务流程5.1 服务协议确认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需求,提出服务解决方案,经过协商、谈判、竞标等形式确认合作关系,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5.2 员工选派根据用工单位用工岗位的要求,派遣单位招聘或组织合格的候选人,由用工单位最终挑选确认。用工单位招聘属于派遣性质用工也可与派遣方沟通,作为派遣员工。5.3 人事管理派遣单位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办理人事及社保手续,并依照“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的约定,提供派遣员工的培训、补充福利、劳资关系协调等服务。5.4 退工管理用工单位依法对派遣员工进行退工,派遣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a) 派遣工劳动关系依然有效,并能够胜任其他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的,给予选派其他用工单位;b) 派遣工劳动关系依然有效,暂时没有合适的用工单位岗位的,应妥善安排派遣员工的工作,依法发放工资、缴纳社保;c) 派遣工劳动关系符合单方解除或终止条件的,或派遣机构与派遣工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5.5 离职管理当派遣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派遣单位应依法及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6 服务管理6.1 服务对象确认6.1.1 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时,双方应核查对方的营业执照、相应资质等,并留存相应证件复印件备查。6.1.2 派遣单位录用派遣工时,应对员工身份、简历等资料进行核实。6.2 服务资料保存a) 派遣单位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做好以下资料的整理和保存工作:b) 派遣服务协议、往来确认事项的备案资料;c) 与派遣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往来确认事项的备案资料;d) 服务中涉及的工资、社保、录用等人事资料;e) 其他与派遣服务有关的资料。6.3 服务时限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时限人事手续 1)员工招聘 3日内储备人员2)员工培训(入职) 1日内完成新员工培训3)员工入职手续办理 1日内办理入职手续4)缴纳员工社会保险 15日前完成申报5)员工离职手续办理 1日内办理离职手续6)工资发放 1日内按时发放7)工伤意外处理 在相关规定时间内完成社保手续 1)养老保险 15日前完成申报2)医疗保险 15日前完成申报3)生育保险 15日前完成申报4)失业保险 15日前完成申报5)工伤保险 15日前完成申报6)住房公积金 15日前完成申报7)其他保险 3日内办理工资发放 1)工资卡、考勤表收集 1日内考勤统计2)工资模板设计 3日内设计模板3)薪酬核算 1日内系统核算4)薪酬发放 1日内发放6.4 争议解决与风险防范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或派遣工之间产生争议时,应协商或通过法定争议仲裁、诉讼途径寻求解决:a) 建立健全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应对预案和流程;b) 建立健全有效的法律、财务风险防范制度及流程。6.5服务自律6.5.1 公开服务流程及投诉联系电话;6.5.2 对用工单位及派遣员工的商业信息及个人信息做到保密;6.5.3 不做虚假承诺,依据法律及规范标准进行服务;6.5.4 接受用工单位及派遣员工监督及建议,及时改进,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7 服务质量评价7.1 评价原则服务质量评价以客观、公正为原则,以持续改进为目的。7.2 评价分类服务质量评价主要分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用工单位评价。a) 服务行业评价:依据行业协会对于服务开展情况,按评定标准进行分级评价;b) 通过电话回访、满意度调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用工单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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