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寿之乡旅游文化服务示范城市(县) 认定规范
发布日期:
2021-05-20
实施日期:
2021-09-0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中国长寿之乡旅游文化服务示范城市(县)”的术语、认定原则、指标及赋值、评分表、认定程序及一般要求等。
本文件适应于近两年未出现过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养老服务、旅游安全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重大责任事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取得“长寿之乡”称号的县、区、市或行政区划单位的认定;
主要技术内容:内容的确定本准则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认定原则、指标构成及权值、评分表、认定程序、一般要求、参考资料等8个部分。----本文件适应于近两年未出现过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养老服务、旅游安全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重大责任事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取得“长寿之乡”称号的县、区、市或行政区划单位的认定。----本标准对长寿之乡、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景区、文化遗产等4个术语进行了定义。----本标准认定原则是自愿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规范原则。----本标准确立了4项核心指标和19项支撑指标。----本标准建立了评分表,对各项指标进行了细化。----本标准的认定程序包括申请、受理、组织认定、认定结论及发布等4个阶段。----本标准对所有数据提出了统计要求
国家标准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可接待到馆读者,为读者提供标准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信息咨询、信息跟踪、信息推送等服务。
注意事项
1. 本馆向在国家数字标准馆网络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和预约的读者开放。
2. 请勿在非开放范围随意走动和从事与国家标准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3. 请勿携带食品、有色和含糖饮料进入阅览区域。
4. 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 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6. 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标准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