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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碱性水电解制氢系统
发布日期: 2024-08-19
实施日期: 2024-08-19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碱性水电解制氢系统质量分级及企业标准水平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加压型与常压型碱性水电解制氢系统的性能评价,被评价制氢系统应符合如下要求:额定产氢量≥200 Nm3/h、工作温度≤100℃,工作压力为0.1 MPa~5.0 MPa。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价、“领跑”产品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或评价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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