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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APIC 0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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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酒
发布日期:
2024-09-28
实施日期:
2024-10-0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蓝酒的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生产要求、酿造工艺、技术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评价认定、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蓝酒的生产、产品分类分级、检验、销售、评价与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6.1 原料处理6.1.1 选品将蓝莓和葡萄鲜果按1:2~1:3比例取材,去除病、烂、青果和杂质。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7章的规定和本文件4.1的规定。6.1.2 清洗对进入生产线的蓝莓和葡萄原料进行水清洗,清洗后控干水分。清洗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6.1.3 破碎把清洗控干水分的鲜果置于破碎机中破碎。6.1.4制浆粉碎的原料在加工过程中,按照加工工艺分离出汁与浆,分别放置容器中储存。6.2 发酵6.2.1汁发酵根据工艺要求选用发酵酒发酵剂,取适量预加工的汁、浆放置到发酵罐中,控制温度为20~38℃左右,测定含糖量和酒精体积分数,发酵结束经过滤得到发酵酒原酒液。低温5℃左右静置,待酒液澄清。6.2.2 浆发酵根据工艺要求选用不同风味的蒸馏酒发酵剂,取适量放置到储存果浆的发酵罐中,控制温度为20~28℃左右,测定含糖量和酒精体积分数,发酵结束后得蒸馏酒原酒浆料。6.3 发酵酒应符合GB/T 23543的相关规定。6.4 蒸馏酒应符合GB/T 11856.2生产过程控制的相关规定。6.5 勾调陈酿6.5.1 发酵酒干型、半干型酒勾调、陈酿品种包括:a)新鲜酒;b)微陈酿;c)大陈酿。6.5.2 蒸馏酒根据产品标准要求,对基酒的酒精度、感官指标进行勾调。把勾调的基酒装在贮酒罐中陈酿,待酒体透亮,醇厚绵柔后即为成品酒。6.6 灌装成品酒经检验达标后准许灌装出品。应符合本文件7规定的酒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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