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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GDPCA 0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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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泥质量追溯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4-11
实施日期: 2023-07-0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水泥产品生产、出厂、运输、中转、贮存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追溯基本要求、管理要求和体系建设。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通用硅酸盐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砌筑水泥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质量追溯,其他品种水泥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1.建立完整的水泥产品质量追溯链条,首先要厘清水泥生产、出厂、运输和中转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及主体责任,本标准第四章对此作出规范性指引。2.通过中间客户,即水泥中转库(站)或销售门店销售水泥,是水泥生产企业特别是大型水泥生产企业必不可少的一种销售模式。明确中间客户主体责任,是保障水泥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的关键。本标准通过签订双方协议和承诺书等对此作出规定。(见4.4.6和附录C)3.水泥产品供应市场分为两种形式,即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从水泥生产、出厂到终端用户也分为两种不同路径:一是由水泥生产企业直接供货到终端用户,二是水泥生产企业通过中间客户供货到终端用户。当水泥生产企业直接供货到终端用户时,要求终端用户应保留水泥生产企业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保留期至少1年,属首次对终端用户提出此要求,便于水泥质量溯源。本标准针对不同路径的各环节作出质量追溯指引。(见5.1和5.2)4.本标准以规范填写各环节质量和相关记录为主线,通过保留相关记录,以使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自证清白,最大化地杜绝水泥市场上的以次充好和假冒伪劣行为。当市场上出现水泥产品质量问题时,通过取证和查阅记录,完成水泥产品质量追溯。因此,本标准设计相应的记录表。(格式见附录A、B、C)5.结合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的时代特点,本标准引入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见第6章及附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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