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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SICCA 00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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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净化用光催化剂
发布日期: 2018-06-01
实施日期: 2018-12-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净化用光催化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 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可见光响应光催化剂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分散工艺形成的水溶胶或直 接原位合成的水溶胶; 主要技术内容:1.标准结构本标准设置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性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共8章。2.重要章为:技术要求表2 光催化活性和光催化性能指标中的三个牌号,分别为GCH-1、GCH-2、GCH-3。其中“GCH”为“光催化的三个汉字的首字母”。分三个牌号是为了促使工作进一步开展的,可供市场选择的。第一牌号是比较成熟并引用多年的,可以为安全风险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当前工作正常开展的。第二、第三牌号是代表技术进步的,解决目前出现问题的。需要时间和方法进一步验证的,列出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引领作用。牌号二的方法在用户内沿用多年,公司内部的实验室做的。牌号三的修订件在行业内形成一定共识的,有问题的,必须改进的,有必要在标准中体现。3.“标志、标签和隨行文件”在GB1.1中是单列的规范性要素,考虑到行业问题较多,需要规范,所以单列为第7章。4.常规的设置是前3章(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5.“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性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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