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T/SAEPI 016-2024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分享链接
购买正版
选择购买版本
本服务由中国标准服务网提供
更多
前往中国标准服务网获取更多购买信息
多功能空气净化器
发布日期:
2024-02-28
实施日期:
2024-05-28
范围: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多功能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
用说明、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具备空气净化功能
和其他主要功能的多功能空气净化器(以下简称“净化器”)。
注:例如,加湿空气净化器、除湿净化一体机、净化风扇、净化空调、净化冷暖风机、新风净化一体机、净化灯具、
净化机器人等。
本文件不适用于:
——风道式空气净化装置及工作原理类似的净化器;
——专为工业用途、医疗用途设计和使用的净化器;
——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净化器;
主要技术内容:4 要求4.1 安全性能要求4.1.1 电器安全性净化器的电器安全性要求应符合 GB 4706.1、GB 4706.45 的规定。净化器其他功能的电器安全性要求也应符合该功能产品的安全性要求。4.1.2 电磁兼容性净化器的电磁兼容要求应符合 GB 4343.1 的规定。4.1.3 有害物质释放量净化器有害物质释放量应符合 GB 4706.45、GB 21551.3 的规定。4.2 常规性能要求4.2.1 噪声净化器在额定模式下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与对应的噪声值,应符合表 1 的规定。净化器噪声实测值与标称值的允差不大于﹢3 dB(A)
【到馆阅览须知】
国家标准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可接待到馆读者,为读者提供标准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信息咨询、信息跟踪、信息推送等服务。
1. 本馆向在国家数字标准馆网络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和预约的读者开放。
2. 请勿在非开放范围随意走动和从事与国家标准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3. 请勿携带食品、有色和含糖饮料进入阅览区域。
4. 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 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6. 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标准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不开放)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乘车线路:乘坐地铁10号线、昌平线,在西土城站下车D口出后西行150米即可到达。
服务咨询:
赵老师 电话:010-58811369 邮箱:zhaoping@cnis.ac.cn
刘老师 电话:010-58811368 邮箱:liuyzh@cni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