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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GB 1509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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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marine engines (CHINAⅠ、Ⅱ)
发布日期: 2016-12-23
实施日期: 2018-07-01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装用的压燃式发动机及点燃式气体燃料(含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发动机(以下简称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内河船、沿海船、江海直达船、海峡(渡)船和渔业船舶装用的额定净功率大于37kW的第1类和第2类船机(包括主机和辅机)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和耐久性要求。 本标准也规定了船舶和船机实施大修后的排放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船舶装用的应急船机、安装在救生艇上或只在应急情况下使用的任何设备或装置上的船机。 第3类船机执行GD01的要求。 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 的船机执行GB 20891标准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济南汽车检测中心
起草人: 济南汽车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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