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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柳栽培环境质量要求
发布日期: 2024-11-18
实施日期: 2024-11-28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杞柳产地和环境条件的定义、产地的选择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灌溉水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的各个项目及其浓度(含量)限值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杞柳产地; 主要技术内容:5要求?5.1 产地选择?杞柳产地应选择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5.2 产地空气环境质量?杞柳产地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空气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项  目 浓 度 限 值总悬浮颗粒物(TSP)(标准状态) mg/立方米 ≤ 0.3二氧化硫(SO2)(标准状态) mg/立方米 ≤ 0.15 -0.50二氧化氮(NO2)(标准状态) mg/立方米 ≤ 0.12 -0.24氟化物(F)(标准状态) ug/立方米 ≤20?ug/立方米5.3 产地农田灌溉水质量?杞柳产地农田灌溉水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农田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项  目 浓 度 限 值PH  5.5-8.5总汞 mg/L ≤ 0.001总镉        mg/L ≤ 0.005总砷 mg/L ≤ 0.10总铅 mg/L ≤ 0.10铬(六价) mg/L ≤ 0.10氟化物 mg/L ≤ 3.00氰化物 mg/L ≤ 0.50石油类 mg/L ≤ 105.4 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杞柳产地土壤质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土壤中各项污染物的含量限值项  目 浓 度 限 值PH 6.5-7.5 ?7.5总汞 mg/L ≤ 0.50?镉        mg/L ≤ 0.30总砷 mg/L ≤ 25铅 mg/L ≤ 100铬(六价) mg/L ≤ 100铜 mg/L ≤ 100注:重金属(铬主要为三价)和砷均按元素量计,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的土样,若≤5cmol(+)/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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