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T/QDSCJG 002-2017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分享链接
购买正版
选择购买版本
本服务由中国标准服务网提供
更多
前往中国标准服务网获取更多购买信息
吕四海蜇
发布日期:
2017-11-23
实施日期:
2017-12-23
主要技术内容: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吕四海蜇制品的范围、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吕四渔场捕获的海蜇(Rhopi esculenta)经盐、矾三次腌渍及提干等特色工序加工的吕四海蜇。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895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钾明矾)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GB/T 5009.190 海产品中多氯联苯的测定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SC/T 3210 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SC/T3011 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产品分类吕四海蜇分海蜇皮和海蜇头。4 技术要求4.1 主要原辅材料4.1.1 鲜海蜇:来自吕四渔场,新鲜,不得有腐败变质或被污染的现象。4.1.2 食用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4.1.3 明矾:应符合GB1895的规定。4.2.4 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2 生产环境条件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4.3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项目 海蜇皮 海蜇头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 四级品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直径 ≥33 cm ≥25 cm 长径≥20,短经≥17 cm ≥13 cm重量 --- ≥350 g/只 ≥150g/只 不限外观 片张外型基本平圆,色泽一致。无“头血”,允许有不影响外观的小缺损1处 片张外型基本平圆,允许有小破损2处或裂缝3处,破损总长不超过长径的1/3,无“红衣” 形状不定,允许有破洞和裂缝;允许沾染少量“红衣” 形状不定,允许有破张和碎张;允许沾染“红衣” 只形完整,无蜇须 只形基本完整,允许有残缺,无蜇须 单瓣或两瓣以上相连色泽 呈米白色,具海蜇皮应有的光泽 呈红琥珀色海蜇头自然光泽质地 厚实均匀,有韧性 厚实,有韧性气味 无异味,具有海蜇皮应有的气味。 无异味,具有海蜇头应有的气味。口感 咀嚼有声、脆爽 脆嫩杂质 无泥沙、红衣 无泥沙,允许带少量红衣 无泥沙4.4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项 目 指 标水分,% ≤68食盐(以NaCl 计),% 18~25明矾,% ≤ 2.2无机砷/(mg/kg) ≤ 0.5甲基汞/(mg/kg) ≤ 0.5铅(Pb)/(mg/kg) ≤ 0.5镉(Cd)/(mg/kg) ≤ 0.5多氯联苯/(mg/kg) ≤PCB138/(mg/kg) ≤PCB153/(mg/kg) ≤ 2.00.50.54.5 净含量允许偏差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规定执行。5 检验方法5.1 净含量偏差检验按JJF1070 规定执行。5.2 感官要求检验按SC/T 3210标准规定执行。5.3. 理化指标检验5.3.1 水分按GB/T5009.3规定执行。5.3.2 盐分按SC/T3011规定执行。5.3.3明矾按SC/T3210规定执行。5.3.4 无机砷按GB/T 5009.11规定执行。5.3.5 铅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5.3.6 镉按GB/T 5009.15规定执行。5.3.7 甲基汞按GB/T 5009.17规定执行。5.3.8 多氯联苯按GB/T 5009.190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按SC/T3210规定执行。7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 标签7.1.1 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等级、净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7.1.2 运输包装外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注明商标、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贮存要求等。7.2 包装产品采用纸箱包装或钙塑箱包装,内衬食品包装用塑料袋,销售包装采用食品包装用塑料袋(或其它防潮的食品包装材料),包装应牢固、严密。7.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雨、防晒,运输中不得靠近或接触潮湿、有腐蚀性和有毒有害的物质。严防日晒雨淋。7.4 贮存贮存仓库应清洁、干燥、阴凉通风,底层仓库内堆放成品时,应用木板垫起,堆放高度以纸箱受压不变形为宜,常温下本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
【到馆阅览须知】
国家标准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可接待到馆读者,为读者提供标准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信息咨询、信息跟踪、信息推送等服务。
1. 本馆向在国家数字标准馆网络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和预约的读者开放。
2. 请勿在非开放范围随意走动和从事与国家标准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3. 请勿携带食品、有色和含糖饮料进入阅览区域。
4. 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 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6. 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标准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不开放)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乘车线路:乘坐地铁10号线、昌平线,在西土城站下车D口出后西行150米即可到达。
服务咨询:
赵老师 电话:010-58811369 邮箱:zhaoping@cnis.ac.cn
刘老师 电话:010-58811368 邮箱:liuyzh@cni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