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T/CPCIF 0080-2020
到馆阅读
收藏跟踪
分享链接
购买正版
选择购买版本
本服务由中国标准服务网提供
更多
前往中国标准服务网获取更多购买信息
聚碳酸酯副产氯化钠
发布日期:
2020-12-30
实施日期:
2021-03-3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聚碳酸酯副产氯化钠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聚碳酸酯副产精制的氯化钠盐水和盐水蒸发、结晶后所得固体氯化钠。
本文件氯化钠产品主要适用于氯碱行业,应用过程中可与海水、卤水制盐或岩盐等掺混使用,也可根据适用情况用于无机盐生产等工业领域。
警示:严禁直接或间接用于食用及食品加工、畜牧、医药等领域;
主要技术内容:项目 指标固体盐 盐水一级 二级氯化钠,w/% ≥ 97.0 94.0 15.0水分,w/% ≤ 1.5 3.5 -水不溶物,w/% ≤ 0.05 0.2 0.02钙镁离子总量,w/% ≤ 0.1 0.3 0.02碳酸钠,w/% ≤ 0.5 1.0 0.16硫酸根,w/% ≤ 0.4 0.7 0.04铵根离子(NH4+),mg/kg ≤ 5 6 1总有机碳(TOC),mg/kg ≤ 70 100 15双酚A1),mg/kg ≤ 10 15 5苯酚2),mg/kg ≤ 5 10 2金属离子含量 供需双方确定注:1)双酚A为界面缩聚光气法生产工艺副产氯化钠产品检测项目。2)苯酚为熔融酯交换法生产工艺副产氯化钠产品检测项目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
【到馆阅览须知】
国家标准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可接待到馆读者,为读者提供标准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信息咨询、信息跟踪、信息推送等服务。
1. 本馆向在国家数字标准馆网络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和预约的读者开放。
2. 请勿在非开放范围随意走动和从事与国家标准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3. 请勿携带食品、有色和含糖饮料进入阅览区域。
4. 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 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6. 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标准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不开放)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乘车线路:乘坐地铁10号线、昌平线,在西土城站下车D口出后西行150米即可到达。
服务咨询:
赵老师 电话:010-58811369 邮箱:zhaoping@cnis.ac.cn
刘老师 电话:010-58811368 邮箱:liuyzh@cni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