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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SASJL 00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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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内饰材料有机物挥发试验
发布日期: 2021-08-06
实施日期: 2021-08-06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有机物挥发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乘用车内饰零部件及后装市场的内部装饰; 主要技术内容:从待测材料或零件上取样,如零件由几种不同的材料组成,则对整个复合件进行检验。当测定值超出极限值时,要对每种材料进行单个的检验,检验时要除去金属件。试样应从规定的零件上制取,将试样制成 10?mg~25?mg 的小块,制取试样过程中不能使试样受热。天然材料(棉、木、皮革、毛)在称重前 ,需制成10?mg~25?mg 的小块,在带有无水氯化钙(使用变色硅胶作为判断氯化钙失效的依据)的干燥器中预干燥至少 24 h,环境温度为 23?℃±2?℃。加入顶空进样瓶的试样重量要根据瓶的体积而定,顶空瓶的体积必须经过实际校定。如10?ml的顶空瓶中放置 1.000?g±0.001?g 的试样,每种材料至少制取3个小瓶试样。在瓶盖中加一个聚四氟乙烯垫片,然后用压盖机进行压盖密封并编号。将准备好的样品放入顶空瓶内用聚四氟乙烯盖密封,在(120±1)?℃下,恒温(300士5)?min,自动进样器直接进样分析,每个样品至少做3个平行样。由空的顶空瓶至少进行3次测量得到的平均值来确定。在所有的分析测试过程中,所用顶空瓶的容积必须保持一致,以保证空白及标准溶液结果的重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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