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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含硫副产品及含硫废物制硫酸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
2022-09-15
实施日期:
2022-12-15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含硫副产品及含硫废物制硫酸的技术、环境监测,工业含硫副产品及含硫废物入场、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废硫酸、废硫磺、工业副产石膏、含硫废液、含硫废渣等工业含硫副产品及含硫废物制硫酸技术,不适用于含有大量硝酸盐及硝基化合物、氯及氯化物、氟及氟化物、钠盐的工业含硫副产品及含硫废物制硫酸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4 总体要求4.1 工业含硫副产品及含硫废物制硫酸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产业政策要求。4.2 工业含硫副产品及含硫废物制硫酸装置工程规模的确定和详细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工业含硫副产品及含硫废物的产生情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总体规划、技术的先进合理性等合理因素综合确定。4.3 以工业含硫副产品及含硫废物为原料生产的硫酸产品面向市场销售(不得以工业硫酸的名义销售)时,除应符合GB/T 534的要求外,所含有害物质还应满足表1中浓度限值的要求。4.4 以工业含硫副产品及含硫废物为原料生产的硫酸产品需明确标识其所用的工业含硫副产品及含硫废物的来源。4.5 工业含硫副产品及含硫废物的贮存、运输、利用除满足污染防治要求外,应同时满足相应的消防、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要求,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防止工业含硫副产品及含硫废物贮存、运输、利用过程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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