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T/SHPA 0002-2023
到馆提醒
收藏跟踪
分享链接
购买正版
选择购买版本
本服务由中国标准服务网提供
更多
前往中国标准服务网获取更多购买信息
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
发布日期:
2022-12-19
实施日期:
2023-02-01
主要技术内容:上海市针对重点场所展开预防性消毒工作,公共环境消杀是防控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实施“人—物—环境”同防,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有效措施之一。据此,本标准适用于消毒服务机构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容易出现聚集性疫情重点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1.术语3.1“低温消毒”的定义本标准特别关注冷链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环境中处于低温条件的情况较多,根据2022年7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2〕270号),已明确“进口非冷链物品指运输温度在10℃以上的进口物品”。故本标准中,低温条件指物品或环境的温度小于10℃。所以“低温消毒”指对温度在10℃以下的环境或物品进行的消毒,低温消毒需使用在该温度下被证明有效的消毒因子。2.术语3.2“重点场所”的定义根据上海市2022年3月2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247号》来定义本标准中的“重点场所”的概念,本标准增加了对于大型场馆和进口冷链货物中转查验库(点),所以“重点场所”是指学校、养老机构、家庭、社区、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办公场所、工地、农贸集市、商场、超市、企事业单位、大型场馆、进口冷链货物中转查验库(点)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容易出现聚集性疫情的场所。3.术语3.3“消毒责任单位”和3.4“消毒评价单位”“消毒责任单位”和“消毒评价单位”的定义引用WS/T 774-2021中的术语。4.术语3.5“消毒服务机构”的定义本标准对于消毒工作中的消毒公司定义了相应的名称,统一名称以便后期更好的区分及了解各个单位及机构的主要职责,也方便后续填写消毒类不同表格对于消毒公司的署名。“消毒服务机构”是指为社会提供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及场所等进行现场消毒服务的单位或机构。5.第4章预防性消毒基本要求本章是规范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的前提和基础。(1)4.1 面对社会上培训组织方较乱、专业性缺乏的现况,提出对消毒人员、管理人员和消毒服务机构参加的培训需由上海市健康促进协会举办及颁发相应证书。从事重点场所相关环境物品预防性消毒的机构需具备相应的企业消毒服务能力评估证书,消毒人员及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消毒理论知识、消毒操作能力。(2)4.2 由于在消毒实际工作中选用消毒剂及消毒器械较混乱,因此特别强调所选用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应符合国家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要求,按规定经过卫生安全评价和备案。消毒产品应严格按照说明书,在有效期内使用。低温消毒应选择低温消毒剂或其他经验证可用于低温的消毒器械。大型场馆消毒时应选择与场所面积和高度相匹配的消毒器械或设备。常见消毒剂和常见消毒器械详细见附录A、B。附录A参照了GB 26366 、GB 26369 、GB 26370 、GB 26371 、GB 26373 、GB/T 36758;附录B参照了GB 28235-2020、WS/T 648-2019、《新发呼吸道传染病消毒与感染控制》。(3)4.3 由于在消毒实际工作中消毒方法的选择较不清晰,因此为规范开展消毒操作,根据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消毒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消毒剂使用指南的通知》中对于消毒工作的要求,在确保消毒效果的前提下,应优先选择对环境、人体和物品危害小的消毒方法,如煮沸、流通蒸汽、开窗通风、紫外线消毒等方法。即要防止消毒不到位,又要避免过度消毒,以及由于消毒带来的食品损害和环境的破坏。(4)4.4 个人防护既保护消毒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免受传染病感染的预防措施,也是减少其在工作中受到消毒剂等化学因子刺激的重要手段,既是消毒工作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容易忽视的环节之一。增加了低温消毒作业过程应做好防寒保暖和防滑措施,保证全程个人防护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个人防护参照DB31/T 689.1的要求,正确选择和穿脱个人防护用品。6.第5章预防性消毒流程本章主要是规范消毒服务机构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的流程。(1)5.1 由于在消毒实际工作中消毒人员对于消毒现场的情况没有充分了解,导致花费大量精力及时间,所以消毒前期需勘察现场,制定合适的消毒方案。(2)5.2由于在消毒实际工作中选用消毒剂及消毒器械较混乱,根据合适的消毒方案选择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和消毒设备、以及消毒辅助物品并检查消毒器械和消毒设备的功能完好性。(3)5.3为避免前期勘查之后,消毒责任单位要求的消毒区域有变动或其他情况出现,所以需要在正式消毒工作前与消毒责任单位再次核对相关信息。(4)5.4预防性消毒中包括环境物表消毒和空气消毒,其中空气消毒需穿戴加强型一级防护用品,穿戴防护用品及个人防护要求参照DB31/T 689.1的要求,穿戴流程见附录C。(5)5.5在消毒实际工作中消毒人员配制消毒液时配比比例、配比顺序不清晰,导致用药浓度不准确,所以应根据现场消毒区域、消毒面积、消毒方式配制适量、浓度符合要求的消毒液。具体的消毒药剂浓度计算与配制流程见附录D,描述了粉剂类药剂浓度计算与配制流程、片剂类药剂浓度计算与配制流程、液体类药剂浓度计算与配制流程,并一一举例相关公式的应用,以便消毒人员更好理解。(6)5.6在消毒工作中需提前制定消毒路线,防止出现交叉感染及区域遗漏。使用喷洒或擦拭方式进行物体表面消毒时,每个表面均应湿润,确保消毒区域的药剂使用量达到。消毒精密仪器、电器时宜选用腐蚀性低的消毒剂或者使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消毒,避免腐蚀仪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7)5.7预防性消毒中包括环境物表消毒和空气消毒,其中空气消毒需穿戴加强型一级防护用品,脱卸防护用品及个人防护要求参照DB31/T 689.1的要求,脱卸流程见附录C。(8)5.8被服务单位后期回顾消毒工作可能存在疑惑点,因此现场消毒记录是消毒工作开展的凭据,所以每次消毒完成后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填写消毒服务记录单,并由消毒服务机构负责人与被服务单位负责人签名,方便后续查询。(9)5.9消毒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处理喷雾器中剩余消毒液,少量残余消毒液可用大量清水稀释后倾倒,并处理干净。使用后的喷雾器应使用清水清洗喷雾器内部,打气喷雾清洗软管、喷杆和喷头,避免造成对器械的腐蚀、损坏。如较长时间不使用喷雾器,需在各连接部位擦抹少量润滑油,包装存放,避免后期器械无法使用。7.第6章日常预防性消毒要点(1)6.1学校是青少年、幼儿等受教育者进行学习的组织机构,开展预防性消毒时,为避免消毒药剂对人体造成损害,建议在开学前或放学后无人情况下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学校的预防性消毒建议以物理消毒为主,消毒重点关注的区域都是人员频繁进出的室内场所及公共活动场所;重点关注的对象为人员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具体消毒操作方法参照DB31/T 8和附录E,附录E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247号》。(2)6.2养老机构是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开展预防性消毒时,为减少消毒药剂对人体的损害,建议尽量在人少或无人情况下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养老机构的预防性消毒建议以擦拭消毒为主,避免在有人的情况下使用化学消毒剂喷洒消毒。消毒重点关注的区域都是人员频繁进出的室内场所及公共活动场所;重点关注的对象为人员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具体消毒操作方法参照附录E,附录E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247号》。(3)6.3公共场所由于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的总称,是人员密集高、流动性大的场所,因此开展预防性消毒时一般建议在每日开业前或停业后,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建议在日常清洁的基础上开展,加强通风,受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重点关注的区域都是人员频繁进出的室内场所及公共活动场所;重点关注的对象为人员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同时垃圾分类管理需做到位,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暂存点的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具体消毒操作方法参照附录E,附录E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247号》。(4)6.4大型场馆由于它的场地面积大、消毒操作难度大、需要预留通风时间等因素,建议在开馆前3天内实施预防性消毒处理,包括对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大型场馆的预防性消毒建议在日常清洁的基础上开展,加强通风,受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重点关注的区域都是人员频繁进出的室内场所及公共活动场所;重点关注的对象为人员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同时垃圾分类管理需做到位,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暂存点的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具体消毒操作方法参照附录E,附录E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247号》。(5)6.5参照《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提出“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首次与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对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和包装原则上只进行一次预防性全面消毒,避免重复消毒”。冷链货物外包装相关场所日常的消毒工作以预防性的日常消毒最为常见,也是有效防范传染病输入风险的关键。冷链货物外包装相关场所和对象的消毒方法可参照T/SPMA002执行。8.第7章传染病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要点传染病流行期间,在日常开展预防性消毒的基础上,对于不同的传染病所需重点针对的对象也不同。肠道传染病主要经水传播、经食物传播,所以需要重点针对餐饮具及盥洗室进行消毒。呼吸道传染病主要经是经飞沫或空气传播,所以需要重点针对空气进行消毒。传染病流行期间,暂停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介水传播的传染病主要经水传播,所以需要重点针对嬉水池和游泳池进行消毒。传染病流行期间,暂停使用嬉水池和游泳池。虫媒传染病、寄生虫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在日常预防性清洁消毒的基础上,加强病媒生物消除和宿主动物的控制。9.第8章质量控制消毒工作开展评价是保证消毒质量的重要手段,包括消毒过程的评价和消毒效果的评价。因此,本标准以消毒过程评价为首选方法,所有现场消毒均应进行消毒过程评价;消毒效果评价为必要补充,参考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WS/T 797—2022《现场消毒评价标准》,需要进行消毒效果评价的场景。现场消毒记录表是记录消毒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开展消毒过程评价的资料依据之一,本标准中以消毒服务记录单作为资料性附件方式列出,以便于实际工作中参考。消毒过程评价是确认整个消毒操作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指南或方案要求,评价的重点即为消毒的关键点,本标准中以评价表的方式作为资料性附件列出,以便于实际工作中参考。需进行消毒效果评价的场景以WS/T 797-2022《现场消毒评价标准》为主要参考。现场消毒记录表、消毒过程评价表及消毒过程评价表等资料需按照机构评审的要求至少留存3年
分类信息
关联关系
研制信息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
【到馆阅览须知】
国家标准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可接待到馆读者,为读者提供标准文献检索、文献阅览、信息咨询、信息跟踪、信息推送等服务。
1. 本馆向在国家数字标准馆网络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和预约的读者开放。
2. 请勿在非开放范围随意走动和从事与国家标准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3. 请勿携带食品、有色和含糖饮料进入阅览区域。
4. 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 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6. 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标准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不开放)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乘车线路:乘坐地铁10号线、昌平线,在西土城站下车D口出后西行150米即可到达。
服务咨询:
赵老师 电话:010-58811369 邮箱:zhaoping@cnis.ac.cn
刘老师 电话:010-58811368 邮箱:liuyzh@cni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