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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T/CECA-G 01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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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工厂评价规范
发布日期: 2022-05-30
实施日期: 2022-06-01
主要技术内容:开展零碳工厂评价,宜根据各行业或地方的不同特点制定评价导则,并应制定相应的具体评价方案。其中,评价导则应围绕第5章、第6章明确行业或地方的特性要求,评价方案应明确评价要求、评分分数和权重等等。评价方案应至少包括基本合规要求、基本管理要求、基础设施、能源和碳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源和资源使用、产品、温室气体减排实施、碳抵消等8个方面。根据上述各方面对资源与环境影响的程度和敏感性给出相应的评分标准及权重,其中,零碳工厂基本要求为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任何一项不符合不能评价为零碳工厂;零碳工厂评价要求为工厂努力达到的要求,根据各分值、权重予以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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